男子王强和女同学唐丽(均系化名)在酒店约会,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唐丽发现王强身体不适,多次拨打120季酒店胡。但王强在医生赶到时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王强的亲属将唐丽告上法院,索赔22万余元。2021年4月,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王强家属的索赔要求被驳回。 年过5旬的王强和唐丽曾经是同学关系。两人都住在河南洛阳。 2019年1月19日,在同学聚会后,王强入住酒店,办理登记入住。而唐丽则到该房间与王强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唐丽发现,王强身体出现不适,于当日14点13分32秒、14点22分58秒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医生到现场对王强进行抢救无效后死亡,唐丽于当日14点44分57秒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警方介入后,鉴定死者全身没有外伤,排除他杀。但王强的妻子和儿子将唐丽告上法院,索赔22万余元。洛阳法院一审此案认为,家属认为引起王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唐丽与王强发生性关系后,导致王强精神过度紧张亢奋引起昏厥,且唐丽在发现王强晕厥后没有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错失了挽救王强的机会,对引起王强死亡存在过错。但本案中,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唐丽发现王强出现不适症状,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且证据不能证明王强的死亡与唐丽发生性关系之间有因果关系。法院一审驳回了家属索赔要求。 家属不服上诉,认为唐丽没有尽到救助义务。而且两人非合法夫妻,在酒店中非法发生性关系,导致王强精神过度紧张、亢奋引起晕厥,唐丽是先与不在场的无关人员联系通话,贻误了救助时机。其后虽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又未对医护人员正确报告楼层房间号,再次延误了最佳救助时机,导致王强因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唐丽王强作为同学关系相识多年,对王强的身体状况理应知情,其对王强的死亡存在过错。此外,酒店负有对酒店入住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在唐丽进入酒店入住王强房间时,并未对其进行必要的登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洛阳市中院二审认为,死者王强生前与唐丽均有家室,双方相约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违背社会道德,应被否定性评价,但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围。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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