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开原男子刘某患有脑梗塞,他在当地一家浴池内洗浴时,在汗蒸房里晕倒,四个小时后他才被发现,并被送医救治。而刘某被严重烫伤险些丧命,经过抢救才脱离危险。2021年3月,这家浴池投保的保险公司被法院判赔偿刘某2.2万余元。 1971年出生的刘某家住辽宁铁岭开原,喜欢洗澡蒸桑拿。 2020年9月14日上午,刘某去开原市某浴池洗浴,大约在中午12时左右,刘某在该洗浴汗蒸房内晕倒在地,下午四时以后才被人发现,浴池管理人员把刘某送到医院救治。因烫伤面积过大,伤情严重,刘某被两次转院治疗,诊断为全身多处烫伤,在北部战区总医院经三天抢救治疗才脱离危险。
事发后,刘某将这家浴池告上法院,索赔5.1万余元。刘某称,自己在该洗浴消费,人身安全本应该得到经营者的保护。而浴池汗蒸房内地面温度过高,自己晕倒长达4个多小时才被发现是这次烫伤的直接原因。因此浴池对自己的烫伤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理应予以赔偿。 这家浴池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其保险公司称,本案中刘某系因自身疾病导致在洗浴中心晕倒后间接烫伤,浴池已在大厅汗蒸房入口处张贴了明显的提示标识,不存在过错或仅存在次要责任。而刘某也承认,自己患有脑梗塞,前两次去浴池,浴池都没让进,这次让进了。 开原市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刘某在明知自己患有多发脑梗塞的情况下进入洗浴中心汗蒸房,存在过错,故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自负40%责任。浴池在刘某晕倒4个多小时才发现,对浴池安全保障疏于管理存在过错,承担60%责任。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刘某2.2万余元。浴池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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