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快临近春节了,在这一段时间里,许多公司也都会开年会,在开年会的同时,有些部门和分店还会组织员工准备节目,通常都是跳舞之类的,好点的公司是让员工上班时间去,差点的就是利用下班时间,让员工过去练跳舞。 要是公司的上班时间比较长,每天都要上到晚上八九点钟,有些员工的身体就吃不消,不想下班再过去跳舞,在这样的情况下,部门主任可能认为不给面子,进而和员工产生冲突,甚至会直接让员工辞职。 在杭州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女子主动提出辞职走人了,公司却发了张辞退公告,她提出3万元赔偿,我们一起来看看合理吗?
上图就是王女士回复领导的话,大意是安排去跳舞的时间也要安排好,不要什么事情都临时决定,没想被主任认为是在顶撞领导,先是阴阳怪气的回复了段“你很聪明,你很棒”之类的话,第二天去上班时,还被人事找过去谈话。 当时人事是给了她三个选择,1是继续留在门店上班,2是给她更换间门店,3是主动辞职走人,前面两个选择都要遵从主任的意思,什么时候安排她去跳舞,她什么时候就得去,王女士就选择了主动辞职了,1月19号递交了辞职申请书。
本来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然而在和一位同事聊天时,对方就说公司发了张通知,说她是违反公司规定被辞职的,辞退她的理由有三条。( m% e; e1 Y3 l) A6 P$ s& ~
1是对顾客不负责任,在接待顾客的同时,到下班时间就不管回家了。 2是年会排练跳舞,不服从公司规定,在群内顶撞领导。 3是平时工作态度就不符合公司行为规范。
看到这个通告后,王女士也是特别气愤,明明就是自己主动辞职的,怎么就变成被公司辞退了,而公司内部是有上百位员工的,王女士认为已经侵犯到了自己的名誉和声誉,因此她也去咨询过律师,提出让公司赔偿3万的要求。 对此记者也找了门店主任了解情况,对方是这么做解释的,不管我说得对还是不对,员工都应该先听从,而不是直接就下班回家了,这样很影响公司的内部团结,所以她就把情况反映给上级,后面的情况就不是很清楚了。
根据主任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也给门店的总部打了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本来意思就是辞职,可能人事在和王女士谈话时,在言语上有点婉转,让王女士误会是辞职了,转头给人事打电话时,对方也是和总部的说法一样。 另外人事还咬定签订的就是辞退书,上面都写得一清二楚,不过提到能否提供时,人事就支支吾吾起来了,表示自己人在外地,辞退书被他放在车上,所以不能提供给记者,等他有时间再拍一张发过来,等到采访结束,人事还是没有发。 目前王女士还在就赔偿一事和公司协商着。
小结 到底是辞退还是辞职?从人事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如果真有签订辞退书的话,早就已经拿出来打脸王女士了,而不是假借在外地忙不给发,大概率就是没有的,更何况以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来说,她只是没有去跳舞,在群里让领导安排时间合理点。 如果公司要辞退王女士的话,按照劳动法来说,肯定要给王女士补偿的,只有主动辞职才不用给,就问问除了结算工资外,还有没有多给钱也很清楚了,而该公司此举的意思,应该也是要杀鸡儆猴,让其余的员工能听主任安排,不管合理还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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