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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焦岩子沙石经营有限公司投资人
3 k; q: g" i7 z; Q% V( I9 x3 k俞斌以关于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涉嫌长期不作为 不会为 乱作为 假作为侵害民企利益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我是苍溪县焦岩子沙石经营有限公司投资人与法定代表人俞斌以,汉族,身份证号:512930196410153496,现住阆中市三陈街1号,联系电话18081576789。我慎重承诺:对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E$ R#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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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停产经过和损失$ b; X0 \; q0 Y) F% ^" B
我是四川阆中市人,军队复转后打工拼搏,后在新疆创业进入矿产行业。四川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受苍溪县招商引资宣传,我积极参与苍溪地震灾后重建,创办苍溪县沙石经营有限公司,通过苍溪县政府的行政配置(缴纳矿产资源)和市场配置公开拍卖取得嘉陵江河道砂石矿产资源开采权,用自身积累、银行举债投入资金超过5000万。
& E. X- S, B4 Y3 @3 Y' U( P' r 2013年3月3月,苍溪县水利局给我公司下达停产通知说,因为嘉陵江亭子电站提前蓄水,必须立即停止开采。苍溪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没有执行完的开采期限,苍溪县水利局与我公司签订协议,将开采地点和期限置换到亭子口电站下游的赵公坝,易地迁址存在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部分设备设施投资,如电力安装、修路、码头和堆料场、购置破碎料设备、造船、土地租赁等超过1500万、实际没有易地搬迁安装使用价值,只能损失,协议没有确定这部分如何补偿。苍溪县委、县政府与苍溪县水利局口头确认易地搬迁损失费用和损失客观存在,并承诺,在今后的开采期限中妥善解决,我公司因为考虑到还要与苍溪县委、县政府与苍溪县水利局合作,也因为公司的长期生存,就没有坚持现金补偿。
" D+ ?5 j- E& {4 e0 ~; e, o3 H 2014年10月,我公司在电站下游赵公坝新的开采场地及其设备投资超过2400万,在企业正常生产到2015年10月11日晚上九点,苍溪县水利局负责人电话通知,10月12日书面通知,以港口建设为由责令我公司必须停产,随即苍溪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强制停产关闭了我公司的生产业务。0 M& u' O6 L/ A3 `4 a
十分奇怪的是,强制停产关闭了我公司后,其他民企和国企却一直在我公司资源地及其附近开采至2019年底。我公司多次向各级举报,自始至终没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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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公司近五年来诉求情况8 S5 ~! e- ~; e! J5 ?, x" X' f; ~- x
强制停产关闭了我公司后,公司债台高筑,股东生活陷入困难,四处颠沛流离,且遭遇每年春节期间债主上门逼债。我公司先后向苍溪县水利局请求复工复产诉求超过400次。广元市委、市政法委多次督察督办。苍溪县长杨祖斌、县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安宗明、县委常委兼纪委书记王永多次书面督察督办和交办材料,要求妥善处理,至2020年5月苍溪县水利局腐败窝案案发,局长王晓东等多领导被立案停职调查,仍然无果。2020年3月,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当面口头承诺我公司,在2020年8月底9月初,由他主导来解决,近日,张寿于口头回复告知,他已经无能力解决。而此前的四年多,县水利局长王晓东一直说,他做不了主,要县委书记张寿于才能拍板。0 U2 \# C }( B* |
原来,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与县水利局近五年来是长期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假作为,是在忽悠搪塞我公司,在他们眼里,没有党的纪律和政策法律,没有民企和老百姓的利益,使我公司遭遇灭顶和流泪的代价,这与正在查处的苍溪县水利局腐败窝案有直接关系,与苍溪县整体营商环境恶劣有直接关系。,尽快让我公司复工复产,并督促赔偿苍溪县委、县政府与苍溪县水利局侵害民企的全部损失。
& V4 T7 { x+ V7 E 2020年9月9日$ q' Z. X; L0 r k* w: ]7 N"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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