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在广东佛山顺德区罗水市场,一名老人被一只飞奔大型犬所挂的绳子绊倒,直接被拽得腾空而起又面朝下摔倒在地,场面极度触目惊心。据杏坛镇官方人士透露,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飞来横祸: 被飞奔大型犬的狗绳绊到,腾空头朝下摔地后身亡 8月17日下午五点,在广东佛山顺德区罗水市场,一出令所有人都想象不到也反应不及的横祸悄然而至。 路口监控显示,当时一大一小两只狗以极快的速度从飞奔追逐,其中跑在前面较小的花狗没有牵绳,追在后面白色大狗所挂的牵引绳则被拖在地上。
恰好一名瘦弱的老太太就站在路边,监控显示她正在揉眼睛,显然没有注意到飞奔而来的大狗。然而就在此时,两只狗一前一后经过老太太身边,而白色大狗拖在地上的牵引绳还恰巧绊住了老人的脚。
随后,全力飞奔的大型犬的惯性力将老人直接拽得腾空飞起,老人直接头朝下摔倒在地,整个过程几秒钟都不到,看得人触目惊心。
几秒后,疑似狗主人的短裙少女也追着狗从远处跑来,在经过摔倒老人时,她明显放慢了脚步,但她并未停留片刻查看老人受伤情况,而是在找到狗后,直接转身逃离了现场。听到路人喊话劝阻,女子反而越跑越快。
案发现场附近商店的老板称,被绊倒的老奶奶头先着地,昨晚已过世。8月18日13时许,杏坛派出所向媒体证实,确有老人被狗绳绊倒离世,事件正在调查中。 对于这起飞来横祸的悲剧,网友无不为之愤慨。有人为无辜丧命的老奶奶痛心,说"看见老人倒地的那一刻隔着屏幕都仿佛听到骨头破碎的声音,感觉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窒息感,真是无妄之灾。"也有人谴责直接逃跑的遛狗女孩:"狗还知道转回来看看,这个狗主人发现出事了跑的比狗都快。" 但无论如何,网友们都一致认为,好端端一条人命就这样逝去,狗主人一定要对此负责。 不是先例: 此前也有狗绳绊倒老人孩童,狗主人需对此负责 2019年6月6日,深圳男子杨某牵着狗在小区内和一对母女相遇。由于他赶时间,直接从两人当中穿过,狗绳绊倒了两岁女童,导致孩子被拖行两米。 2016年6月,年近八旬的李老太太在滨湖春天小区内遛狗(小鹿犬,系小型犬,佩戴狗绳)时,遇女子王某遛狗(阿拉斯加犬,系大型犬,未佩戴狗绳)。阿拉斯加犬跑去与小鹿犬纠缠时,因两犬的体形相差太大,李老太太为保护小鹿犬,被小鹿犬佩戴的狗绳缠到腿,致倒地八级伤残。事后,一审法院判决,王某赔偿老人各项损失合计174222.59元。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牵绳拉不住等于绳没用 回到前文的广东顺德狗绳绊倒老人致死案,据网友消息,逃跑的女孩并非狗主人,她是未成年人,出于贪玩把狗主人栓好的大狗偷偷遛出来,在路上又遇到另一只没有牵绳的狗,两只狗竞相追逐起来,大狗疯跑间女孩没牵住,这才引发了一出悲剧。 就这一说法,18日下午,顺德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了解情况。 实际上,由于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在法律上对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换言之,谁把狗牵出来致人死亡,谁就要对此负责。至于要负什么样的责任?付多少责任?需由法官依照具体法律来判定。 其实,在人口非常密集的城市,养动物真的非常占用公共资源,尤其是好动又力气大的中大型犬,它们的活动范围也大。所以,一旦决定养宠物,宠物主人真的需要好好负起责任。 于遛狗的主人而言,绳不离手当谨记,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牵狗绳,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如果不想抓或者抓不住,请不要轻易养狗遛狗,切莫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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