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临海一男子与朋友喝酒聚餐,在朋友的不断劝说下,硬着头皮喝了不少酒。当天凌晨,男子在归家途中不幸醉倒路边,悲剧也随之而来……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男子多名朋友和饭店老板赔偿死者数十万元!男子凌晨醉死路边! 男子姓沈,临海永丰镇人,家住临海古城街道。 今年2月16日,沈某收到朋友张某邀请,到其家中帮忙做饭并一起喝酒,酒足饭饱过后,沈某在张某家中搓麻将至次日凌晨1点。 两人觉得不够尽兴,张某便打算乘沈某的车回临海城区住处。 途中,沈某接到另一个朋友崔某的电话邀请,便叫上了姚某和王某一同前往郑某开的饭店吃宵夜。 起先,沈某表示自己晚上已喝过酒,便只开了1瓶啤酒,可经不住朋友的劝说,沈某又从身后的货架上,取下1瓶42度一斤装的白酒,与姚某拼酒助兴。 席间,两人在朋友的起哄下,不停地为对方灌酒,不知不觉,姚某醉得不省人事,在崔某及王某的陪同下,被送往医院急救,剩下神志不清的沈某一人,还留在饭店。 朋友走后,沈某感觉身体不适,便拜托饭店老板郑某送他回住处休息,谁知两人一掺一扶走到距沈某住处1.5公里处的巷口后,郑某便以饭店生意忙为由留下沈某,先行离开。 当日凌晨五点,打扫街道的清洁工人发现沈某躺在离家还有100米的路上,周围一片狼藉,便马上报警送医。 可此时的沈某已失去生命体征多时,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显示,沈某系因饮酒引起急性乙醇中毒,最终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 法院判决男子朋友及饭店老板赔偿! 本该热闹的一次聚餐,却以悲剧收场。沈某离世,留下家中妻儿和年迈的父母,想到自己的儿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醉死在路边,无人问津,沈某的父母痛心不已。 近日,临海法院受理了这起饮酒致死而提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沈某的家属向法院起诉3名聚餐人及饭店老板,认为该3名朋友未对死者采取醒酒措施,并强行劝酒,事后也未尽到注意和照顾的义务。 而饭店老板在明知其醉酒的情况下,也未安全护送其回家中,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共计19万余元。 临海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自愿接受饮酒邀请,其间又主动打开一瓶白酒与人对饮拼酒,认定其未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致使风险增大,确定沈某对死亡负有主要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沈某的死亡结果,与姚某等3人未能有效阻止拼酒行为,在姚某拼酒倒地被送医院急救时,未对沈某给予必要的注意与照顾,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上述共同饮酒人应对沈的某的醉酒死亡负一定的责任。 考虑到姚某不但是共同饮酒人,还与沈某拼酒,加重了其醉酒死亡的风险,其过错程度高于其他人,法院酌定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另酌定崔某承担7%的赔偿责任,王某承担5%的赔偿责任,张某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认定饭店老板郑某未能将沈某安全送到家,致使其错失最佳抢救时间,承担3%的赔偿责任。 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 罗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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