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何市镇何家嘴村毁林修建墓地引村民质疑 林权证 “我们的《林权证》都是国家颁发的承包期为50年不变的公益林证,镇政府与村委会为了修建墓地,不经任何解释,骗取村民签字将森林强行砍伐,损害了我们的正当权益。”5月5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何市镇何家嘴村七组多位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1 b: X, @. n# g! z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何市镇何家嘴村七组王小云、王金生、王清、罗九梅、王方法、王伟、王春石、王荣生、王闰生、王秋明、王章林等多位村民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们是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何市镇何家嘴村七组的普通村民,我们的《林权证》都是国家颁发的承包期为50年不变的公益林证,每年国家都给予每亩18元的补助。
. R8 F6 P; f# ~2 V1 W6 m8 _! U9 ]空白协议书 现在镇政府与村委会为了修建墓地,不经任何解释,通过欺骗手段骗取村民在《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协议只有第1、5、6、7条,没有第2、3、4条),有的高龄老人村民在空白征收协议上签字,签字却实是文盲,一个八十多岁,一个刚出院老人。这样,将十多亩森林强行砍伐,树木全被砍光。将林地建成墓地我们是不同意的,这在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之际,真是刀刀都砍在我们老百姓的心坎上。1 f4 E" ?1 F1 q+ |: y' A ?* }
未砍前 滥砍后 这些问题只是我们这里的冰山一角。我们村民小组的土地多被村支书王某生侵占,国家拨发的退耕还林款我们没有见到一分;修建大广高速占用我们的土地补偿款,也被村支书侵吞;小组良田改造未完成又弃之不顾,将未改造完成的良田重新丢到我们手中,导致良田荒芜,无法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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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5 s$ U( B: ]( ~" y1 M 不同意在何家嘴村七组韩家坪公路旁修建墓地的部分村民的签名。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振兴才有根本保证。而作为村支书不能带领村民致富,还以权谋私损害村民利益,不仅啃噬着百姓的获得感,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恳请上级领导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还我们百姓一片蓝天净土。(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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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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