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6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充一中肆意侵害业主权益--200多名业主10年漫漫维权路,为什么就这么难!!!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3 15:2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5 Z' d2 ]/ u1 }4 Y6 O1 ^8 N  A, K- ~# D. k
南充一中肆意侵害业主权益--200多名业主10年漫漫维权路,为什么就这么难!!!
" \6 F, s! i1 P- [& d8 n$ \
# \8 A5 o" B2 @6 P# W% t) r
5 _5 }- ^& ?; _- f2 r4 S# L4 ~% ?$ @: V1 N/ y
各位职能部门领导、各位热心网友、各位正义之士 大家好!; r  C, _! a% |# R& Q6 b* Q

4 g2 ~& z$ k# D* L9 n& J0 u耽误大家少许时间企盼关心关注,跪求支持声援!今天我受南充市一中教师公寓200多名业主之托,并作为其中一份子,讲述10多年来为维护房产权益的艰难历程!具体情况如下:# Z3 a1 X/ ?( Y! A" F* s+ [
一、事件概况:
! E* z& i& ^2 @
6 Z  e. ?8 c* V+ I" L/ K% ~* `+ I1、2006年南充一中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修建了教师公寓,建成后对外公开发售,我们按照市场价和商品房性质购买了相应的房屋,签订了正式《房屋买卖协议》,详细约定了房屋房号、面积、单价及房屋总款等。
) E1 G$ Z, P9 j8 m' a3 y8 H
) X: [  C6 O% d! }' v3 }+ B2、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我们全额支付了有关房屋款项,《房屋买卖协议》同时约定了南充一中必须在房屋交付1年内,为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在协议规定期限不能按期办理,南充一中将按照房款万分之一每天支付违约金。
! f' A  k6 J! e: a3 r/ D: `, o
: z4 d/ K# F4 u4 L' V+ p7 L3、交房后,南充一中长期拖延不给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也从未向我们通知办证进展情况,经过我们无数次的催促、到有关部门艰难上访申述,南充一中在2017年12月28日通过张贴通知的形式告知,可以办证了,但条件是额外支付a:每平方122元左右的土地出让金b:未提出支付延期办理证书的违约金。
! _6 u% Y1 m% ^: F; ?1 L/ y9 n% |& W  }- f! Z7 G
4、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无法接受这种处理办法,在2018年9月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南充一中按照协议给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不支付所谓的土地变性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2009年---2017年12月期间的延期办证违约金。2018年12月12日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南充一中协助为我们办证,但还是需要支付土地变性费,违约金只按照3年时间计算!
4 i3 y+ y! _: I7 A! m( U" X' E! X  x/ h3 E  g
二、问题诉求:
  |4 t6 a! Y* l% k1、我们当初购买南充一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售的房产时,是按照市场价和商品房性质交易的,按照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市场原则,南充一中收取的房屋款项应该包括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不应该再次向业主收取这项费用的;如果他们没有向政府职能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为什么可以公开发售,难道这些明显的违法行为与利益输送有关吗?我们业主不应该为南充一中的违法行为和暗箱操作行为付费!
, f2 v& D+ C) |! r9 Z5 N) H( u% U: X0 ]' k. F/ G, m
2、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例,我们与南充一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法院已认定),所以,南充一中应该完全履行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全额支付违约金,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请求,要求法院判决只按照3年时间支付相关违约金,法院居然真的这样判了!
( M" Y, u' N* A7 Z7 k6 e2 f
% b; C4 m! l3 ~5 L# ]" u3、我们是依据合理诉求提请顺庆区人民法院裁决本次民事纠纷的,从事实依据和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出发,我们只希望得到公平合理的判决,经过10多年长期的等待,艰难申述,甚至被有关职能部门推诿,拖延处理的不公平对待后,为什么到今天还不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人民法院是个别人说了算,还是党和国家法律说了算?
+ y5 T8 k( e3 r5 a' L6 L
' G8 w. a9 R) y+ u5 s: }- P9 L4、南充一中在诉讼请求,提出要求我们支付0.4元/平方物业管理费、0.4元/平方卫生费,这是什么的标准,收费依据也没有,物业公司也不知道怎么成立的?关键是目前小区卫生状态极差,垃圾遍地,还有一个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设施老化,无消防栓,无消防通道,长年无人检修维护,这将对全体业主带来极大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希望相关消防安检部门严格检查!
& l6 p$ b" a- a8 k+ l8 v* l三、群体权益受损的反思7 D/ y# |$ b4 @; J; L1 C

  }, o# P' C/ k本次事情是一个关乎众多群众权益的民生问题,长年未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10多年前大家用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买下了房屋,到今天还无法名正言顺拥有独立产权,群众已怨声载道,人民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观,我们坚决赞同拥护,可老百姓的小事总不能忽略不计吧?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南充一中可以违背市场规则、法律法规对我们的既定权益肆意不顾,不知道背后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交易和秘密!
4 `7 Y6 J; c  v9 R2 z% W
* C  F& y1 O7 f4 y5 r
新浪微博 QQ空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6-6-11 10:34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