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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本分的农民究竟有多难 --关于一场强拆引发的思考12月18日,“轰隆隆”一声巨响,犹如惊天霹雳,父母留下已建30多年的房子就这样没了,这一天对于贵州省紫云县猫营镇的袁明财来说是灰暗的。袁明财一再表示,要支持国家的政策,而猫营镇政府一句取了言证,就这样把1985年建造的房子进行强拆,镇政府的解释是:属于侵占国有资产不给任何补偿!笔者看完袁明财强拆的相关材料后,心情是沉重的。为什么全国农村在脱贫攻坚如火如荼的今天,还会发生这种30多年前的建房无偿强拆案例。这样的处理方式,让笔者充满了疑惑与深思,当前政策优惠及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但为何想做一个普通本分的农民会那么难!一、从态度上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继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今天,在推行“公平、公正、公开”的今天,作为与老百姓密切联系的乡镇政府,态度上为何会这样嚣张甚至可以说是傲慢。当袁明财向刘大龙镇长提出周围都有许多没有办证的房子时,“你不要问我,不要和我耍无赖,你不要和我环扯这个事情,我不得权利和义务去告知你我们工作要怎么开展”、“我们不能揣着明白去装糊涂,更不能耍赖歪(无赖)”、“我把话给你讲明了,这个是我的态度,我觉得你的态度不对,我没有权利和义务去告知你我所有的工作,你的这点(房子),没有相关证件我就要拆,讲不得道理的东西就是不得道理的事情,其它就不扯了”、“我不管你修几十年,以前的政策处理不下来,并不代表现在的政策处理不下来,以前的共产党不反腐,打不了贪官,现在的共产党就是要反腐”、“你不要和我讲其它的,我只是跟你讲你的这点是非拆不可的,其它的你觉得我那点工作不行你可以去告我,但是对于你的这点没有相关证件,那你就没有任何条件和我谈,就是这么简单”、“如果到时候你们拖,到时候我们就强拆,这个就是我的态度”。父母官面对百姓不应该是很有亲和力吗?为何会对手无缚鸡之力的村民如此强势?刘大龙的态度从录音中能感受出来,充满了一方父母官的“霸气”和“果断”。在全国改革开放的今天,在农村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今年9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12个集中问题中第二个就提出:“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比如,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 “不忘初心”的精典语句我们要时刻牢记,更应该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要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而不是强拆一片。袁明财的态度是好的,从接到强拆通知书到找刘大龙镇长申诉的过程中一再重复:“我们要支持国家发展,但是你们拆了我父母留下30多年的房子,应该给个说法(赔偿)”但是,事与愿违,得到的却是简单粗暴的回应和无情的嘲笑。二、从“公平、公正、公开”方面来说,乡镇政府应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现阶段我国处于深化“放管服”转型时期,政府职能要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你不要问我,不要和我耍无赖,你不要和我环扯这个事情,我不得权利和义务去告知你我们工作要怎么开展”刘镇长在袁明财申诉时如此回答。“我从来没有接到过宅基地确权的通知,只是知道猫营镇政府确实把田坝的几千亩稻田收为政府所有,并进行过拍卖,价高者得,我只是想征收了我400多平方的房屋,能不能也请政府划点你们拍卖的地给我而已,政府收地是3万元一亩,却可以卖出1000多元一平方,这可能就是刘镇长不愿意跟我谈具体工作的原因,除了强拆通知书,其它我都看不到,刘镇长也说了我没有权利和义务知道他们的工作”,袁明财如是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肯定了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除法定的保密事项外,政府工作一律对公众公开,从录音中可以听出,一提到周边房屋也没有证时刘镇长似乎很不淡定,一再重复当事人没有权利知道他们的工作。在村支两委都实行“三公”的今天,很遗憾作为拆迁当事人的袁明财并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三、从适用法律法规上来说,强拆应该引用适当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宅居地特别是87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修建的房子多数没有证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强调: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我可以证实,袁明财家的石牛圈、砖瓦房及厢房是1985年左右修建的,地点是袁明财的”邻居姚老三、吴仕刚如是说。“本人证明袁明财家做石牛圈房子是1985年阴历二月间做的,本人对此事件证实,当时做的人是我李红伦、杨红昌”当时承包给袁明财做房子的人如此保证。经提供的原紫云县水电局猫营水利站的《委托管理协议》显示:“1984年2月,袁明财父亲袁志祥为原水电局职工,局班子会议同意袁志祥同志履行看护发电站(属水电局修建并拥有)职责,并同意其在附属所属土地上修建住房及猪圈牛圈”。任何法律制度的实行,都有一个逐惭完善的过程,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于1987年开始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可以明确,拆迁户袁明财的房屋属于《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前遗留的历史问题。猫营镇政府所谓的“你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个事情装糊涂也装不下去的”、“农村起了几十年的房子,政府需要到、共产党需要到,按政策是不补的”等言论及适用法律法规上是不当的,完全不顾及群众起一幢房子想坐一辈子的感受,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无知者无畏。四、从整个事件来分析,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现状,乡镇一级政府一定程度存在着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况从提供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紫云自治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批复》(紫府函〖2017〗107号)文件可以看出:已被有关部门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下达停工通知的、在征收范围内以抢修抢建的不予以补偿,已征收的户还可以享受“一户一宅”的政策。可以说,紫云县政府的执行政策是确实可行的,是考虑民生的,怎么到了乡镇一级怎么会如此变形走样,是素质不够政策理解不到位?还是个别干部心里的天平没有摆正?“老的遗留给我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你们政府需要到,我们是理解的,也是支持的,但我们也不是一分两分就做起来的,你们要拆们可以补偿拆”,袁明财一再重复向刘大龙镇长等提出疑问,希望能争取到补偿。“你不能说你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就是你的啊!按照政策是不能补啊!如果这个事情修不下去,我们也不得什么损失,我们的位置在这点,但这点的老百姓以后会把矛盾对准你家”,刘大龙镇长等人又是诓又是以群众的名言进行威胁。以个人和群众的意志强加到被拆迁户身上。“如果你要拆(无偿),凡是没有手续的周边的你应该也一起拆,我(对无偿拆我30多年的房子)也没有什么意见”,袁明财又向刘镇长提出疑问。“你不要和我这么说这个事情,你这个就是耍赖,在法庭上取证,要么是书证,要么就是言证,现在我们找不到相关的书证,我们是取了老百姓的言证”。“明确的告诉你,你要腾开,不得任何补偿,因为这地是国家的,你占了国家的地点来修房意思还要给你补偿不是嘛!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一个流浪汉在一个地方居住15年以上,长期居住,这块地就是你的,中国法律不得这种讲法”,刘镇长等如此“霸气”的回复,一再忽略已建房30多年的事实,甚至是群体嘲笑,并引用了流浪汉的比喻,这即是对人民群众的不尊重,更是体现了其自由裁量权过大,只需要言证就可以无视掉拆迁户周边群众的言证及很明显的标的物物证。“刘镇长和我姐有过茅盾,以前我姐在镇里做公益性岗位时和他吵过架,从那时候起就麻烦不断,刘镇长先是操纵村民砍伐了我家栽种的100多株树子,后面又把我姐给解聘了,现在竟然要拆我家的房子,而且我也知道从他们下达强拆通知后,他们一直在请村民签字!我是个普通的百姓,如果不是太欺负人,我都不想讲,也知道讲不通!”,袁明财的一席话,让我对一方父母官以人民的民义站在政策的高度游离于法律之外的自由裁量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明白,政府部门需要用地时,村支两委肯定是密切配合的,人民群众也是能积极配合的。但笔者认为,人民群众才是发展的根本,乡镇一级政府作为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代表,更应该站在群众的利益上考虑工作,而不是是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来行政,不是以人民群众的名义强拆人民群众的房子,甚至引发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这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违背。笔者认为,在乡镇工作中,方式方法多是可行的,但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那怕是少数人断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有方式方法应该用在发展经济上,用在脱贫攻坚上,用在造福一方百姓上面。以刘大龙镇长的说法,凡是没有证件的,都可以全部无偿强拆。那么,笔者想问,在中国广大农村,会有多少房子需要无偿强拆?面对强拆后的满地废虚,袁明财欲哭无泪,笔者深刻地感受到其内心的无奈与凄凉,同时也在不断深思,作为一个老实本份的农村公民,面对强势的乡镇政府,即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利益,又渴望能得到公正待遇。面对一群不知道是出于公正还是私欲的执行者,那句“国家的拆迁政策我们是理解和支持的!”显得苍白而无力。仍然不相信作为父母官的一镇之长所谓的多数人的利益就要剥夺少数人的利益。“虽然我是一个本份的农村公民,但他们取个言语就这样强拆父母留给我几十年的房子,我一定要坚持上诉到底,我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我坚信共产党是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袁明财的一番话让我不禁感慨,极少数干部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误读,轻则导致群众对国家政策的误解,重则政令不通导致广大农村人民群众人人自危,不利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执行,不利于宣传党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是人民群众不够本份,确实是做一个实在本份的农民,太难!袁明财:13765325616' h' [8 F; P% V, ?; x7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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