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柳锋)又见“电捕鱼”!23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机关了解到,平昌县一村民在巴河白衣段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当场抓获,虽不是在禁渔期不构成刑事犯罪,但经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诉前监督,水产渔政部门责令其购买5000尾鱼苗投放白衣河,补偿受损的生态资源。据了解,张步(化名)是四川平昌县元石镇居民,今年11月11日,他使用电击的方式在巴河白衣段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5千克,被县水产渔政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渔政部门将这一案件线索转至平昌县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干警。经调查,张步捕鱼的行为未发生在禁渔期,不构成刑事犯罪,经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诉前监督,县水产渔政局责令其购买5000尾鱼苗投放白衣河,补偿受损的生态资源。这是白衣水域今年发生的第二件“电打鱼”案件。 12月18日一大早,平昌县院公益诉讼部负责人向仕永带领干警驱车前往白衣河鱼苗投放点,会同县水产渔政局、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张步及其家人将价值1万元的鱼苗投放到河中。据了解,平昌先检察院还将与水产渔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手保护母亲河巴河流域水产资源及生态环境。此次鱼苗投放活动,也在当地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 ^' a. R9 S1 Z0 G3 G+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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