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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d [$ Q2 Q9 e- b实名举报举报人: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智伟地址:仁寿县汪洋镇广华街。举报人:陈智伟,男,汉族,1973年09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510411197309161914,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乌么村三家村组4号。电话:15883340999举报人:胡军,男,汉,1968年4月6日生,身份证号:511025196804062190.住四川省资中县龙结镇黄金蝙村3社24号。被举报人:袁俊梅,女,汉,1982年11月20日生,住四川省夹江县焉城镇宋河村8社。身份证号:511126198211200341.被举报人:杜高建,男,汉,1964年3月11日生,身份证号:511126196403112611.住四川省夹江县 焉 城镇迎春东路62号。请求事项:请求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局依法追究二被告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涉嫌抢劫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以及杜高建所带领的社会弟兄伙的刑事法律责任。追回抢走的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追究保护伞的法律责任。事实与理由: 于2015年11月,胡军、陈智伟找杜高建融资借款,当时胡军、陈智伟只是预备签订了一份空白的《借款担保合同》,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是没有签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是要融资借款1000万元,但是杜高建是没有能力办到的,也就没有继续办理融资借款的事宜了,事后,杜高建为了骗取陈智伟、胡军、四川天缘 贸易有限公司的钱财,故意伪造的一份借款人是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人是陈智伟、胡军,出借方是袁俊梅的《借款担保合同》,到目前为止,袁俊梅是谁,举报人是没有和袁俊梅见过面,也不认识袁俊梅,没有和袁俊梅洽谈过任何的事务,经过调查确认袁俊梅是杜高建亲侄女。杜高建为了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而且在2015年12月3日以杜高建的个人账户汇款600万元到袁俊梅账户上,当天立即又从袁俊梅账户汇款600万元到杜高建的账户上,再者这笔600万元的款根本没有用在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开支上面,也贸易会到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完全是杜高建与袁俊梅互相勾结,通过银行伪造借款的事实,实质是伪造借款的交付依据,实质上没有进行交付的,反而还声称借款600万元给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上面的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的字样是杜高建写的,于 2016年8月27日晚上10时许,杜高建带领7、8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社会弟兄伙强行抢走了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字样印章在去在《借款担保合同》上面盖的,当时是陈智伟的老婆打110报的案,还打了好几次,打了110后,民警接警后大约30多分钟才到现场,民警到现场后,杜高建及他带的社会弟兄伙都早已逃跑了,有报案登记为据,请求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局依法追究二被告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以及杜高建所带领的社会弟兄伙的刑事法律责任。追回抢走的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此致四川中央第十督导组举报人:四川天缘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智伟举报人:陈智伟举报人:胡军2018年9月7日抄送:四川中央第十督导组 组长 韩勇(陕西省政协主席) 副组长 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进驻时间:2018年8月28日—9月28日。举报电话:028-87306801 87306802 87306803 87306804 87306805 举报信箱:成都市A110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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