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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法院院长万兴隆挪用公款,被踢皮球,请问该哪个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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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5 16:22: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h2 @% N9 E: y5 J7 p十八大之后,至今5年中,受害人多次向纪委监察和检察院控告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院长万兴隆挪用公款帮助原告刘礼平实施虚假诉讼,要么是没有任何答复,要么是接访部门互相踢皮球,难怪十八大之后法院还这么疯狂地制造假案。在此请问控告法院院长挪用公款制造伪证,应该由哪个部门受理?6 t6 `& O- C6 o2 u6 a6 B" X2 b) |
% `1 v/ p; l$ h$ c8 Q5 P
控告人:葛名秀,谢文兰,(2013)成华民初字第729号被告,电话:18980696929被控告人:万兴隆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院长,副处级
$ G8 Z8 [& B: X+ O: r% C* S5 R9 O控告事项与请求:                                       
. q1 |! ?6 U% W( Z1 Q: P* m1 P  g被控告人违反《四川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请求依法立案调查被控告人滥用职权挪用公款5000元帮助原告刘礼平及审判人员实施虚假诉讼、枉法裁判等干预司法活动的违法行为,并追究其违法责任。& o0 K9 S. d$ S" F+ P
事实与理由:2012年10月成华区法院余沁(时任助理)与控告人之父亲谢临风(身份证登记名:谢临枫)的保姆刘礼平合伙捏造谢临风2012年10月15日的离婚诉讼虚假庭审笔录,万兴隆院长在捏造庭审笔录的第二天(10月16日)审批同意枉法裁判谢临风离婚,并将离婚判决公告于四川省法制报。
6 d3 ~9 d) @# I, ]3 [, W) g* D2013年1月22日,刘礼平持一份虚假遗嘱向成华区法院起诉控告人,其诉请成华区法院判令控告人的父亲谢临风名下的房产归刘礼平所有。刘礼平的起诉状清楚反映,刘礼平请求分割的财产均不在成华区,且谢临风自1998年便在都江堰居住,去世时在德阳市居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成华区法院对刘礼平的虚假遗赠纠纷无专属管辖权,但是,成华区法院却于2013年1月29日对本虚假诉讼以(2013)成华民初字第729号予以立案受理,由薛跃发担任审判长和邓华茂为审判员及陪审员左都元组成合议庭审理(2013)成华民初字第729号虚假遗赠纠纷案。这是成华区法院法庭第二次参与、实施刘礼平虚假民事诉讼。
  G8 G3 E+ j) c本虚假诉讼历时二年,法庭六次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6月法庭还主持过一次调解,控告人(被告)在调解时曾向法庭陈述原告刘礼平自称其持有一份公证遗嘱,但其诉讼中提交给法庭的却是未公证、无证明人、无遗赠人指印的虚假遗嘱。六次庭审中控告人多次向法庭反映刘礼平曾声称其持有谢临风的公证遗嘱,审判长薛跃发和民三庭庭长在法院办公室就能在法院联网的公证网平台上查看到谢临风的遗嘱公证号,法庭本应依职权调查谢临风的公证遗嘱,及时判决驳回原告刘礼平的虚假诉讼、对刘礼平进行处罚或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薛跃发却故意隐瞒谢临风的公证遗嘱,并公然在法庭上当着10多位旁听群众帮原告刘礼平作伪证。刘礼平提交给法院的所谓自书遗嘱,无公证、无证明人、无执行人、无遗嘱人指印,无任何真实、有关联性的证据。6 S* m9 n  s* t2 K/ W6 u
2013年3月15日控告人向法院申请鉴定刘礼平所持遗嘱中谢临枫的签名与“成华区人民法院(2012)成华民初字第2287号民事案”开庭审理笔录上谢临枫的签名是否为同一人书写,控告人按法庭要求预交了2000元鉴定费之后,控告人申请的鉴定事项被法庭故意违法取消。  - m5 G/ {- ^5 b# Y' v2 J4 g5 d6 A7 p
为了掩盖刘礼平伙同成华区法院审判人员余沁等人捏造“(2012)成华民初字第2287号”谢临风离婚诉讼虚假庭审笔录的犯罪事实,更为了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法庭继续实施审理刘礼平虚假遗赠诉讼,以便枉法裁判,再次掠夺被告的家产,审判长薛跃发私下要求原告刘礼平增加遗嘱签名的比对样本和承担鉴定费用。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鉴定应由诉讼当事人自行申请、自行承担费用,并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因不鉴定造成的鉴定不能、举证不力的后果。原告刘礼平拒绝承担鉴定费用,此时,万兴隆院长又滥用职权、审批同意违法挪用国家公款为原告刘礼平的虚假诉讼提供5000元鉴定费,并委托西南政法大学鉴定中心制作出弄虚作假的笔迹鉴定报告,为原告刘礼平的虚假诉讼提供伪证,以便审判人员对虚假诉讼实施枉法裁判。
" z9 e6 ]( L8 n& e2015年1月,成华区法院枉法判决谢临风夫妻名下的二处房产及被刘礼平侵吞的69万元存款为刘礼平合法所有。谢临风为四川省名画家,其身前所收藏的张大千画作小品及其他名人画作、古玩、古墨、谢临风本人精品画作140多幅价值200多万元全被刘礼平伙同成华区法院司法人员侵吞。
$ q; [0 ]7 {1 X( o- S' F8 ~, M! m2016年,控告人调查到都江堰公证处于2012年10月16日公证的谢临风公证遗嘱,原告刘礼平本人当天就在录像公证现场。谢临风去世后,原告刘礼平还曾向都江堰公证处申请执行公证遗嘱。但之后,刘礼平故意隐瞒公证遗嘱,捏造事实,持一份虚假遗嘱向成华区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法庭就开始明目张胆地造假。7 ?$ f5 {8 F  _5 R2 g
综上所述,成华区法院法庭本应依职权调查谢临风的公证遗嘱,即时判决驳回原告刘礼平的虚假诉讼、对刘礼平进行处罚。但是,成华区法院的审判长、庭长、院长却故意掩盖谢临风的公证遗嘱等真实证据,并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制造伪证,历时两年参与实施虚假诉讼。被控告人的违法行为,主观上有故意违反《四川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客观上已侵害国家司法资源、侵害司法公证,并诈取不当利益,且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应当对被控告人予以立案调查以追究其违法责任。
$ ~7 c( U; ?* [6 t# r6 R下图是院长万兴隆批准挪用公款为虚假诉讼提供费用。虚假民事诉讼原告刘礼平不愿意缴纳遗嘱笔迹鉴定费,即放弃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法庭为了继续实施虚假诉讼、枉法裁判,于是万兴隆批准挪用公款为虚假民事诉讼原告刘礼平提供5000元鉴定费,制造假证。- g4 o0 i1 `* K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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