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区环保局落实“三举措”,调处环境投诉,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环境投诉调处制度。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制定完善了《环境投诉调处办法》、《群众来信来访管理制度》、《环境投诉调处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畅通环境投诉渠道。坚持24小时开通环保投诉热线“12369”,落实专人认真值守,按程序即时转相关人员办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高度重视上级和领导交办件,按时按质量完成交办事项。 坚持“三个第一”调处环境投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调处群众环境投诉,化解矛盾纠纷摆在环保工作的突出位置。对群众环境投诉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回复当事人,确保调处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确保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众集访越级上访事件,促进全区社会和谐。同时,在调处群众环境投诉中,要注重工作方法,既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又要耐心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力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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