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况如下:9 o, _, q7 a* P7 c, P7 O9 ?
成都青羊本地人,于今年2017年4月底购买一套二手房,具有可以使用公积金的条件,由于老房东急用钱,选择光大银行商业贷款20年40万,$ e' B X8 ^9 p
评估完成,本人无任何信征污点,5月 房子抵押给银行,并完成了过户。 目前户主已是本人明下。 到现在7月中旬,仍然没有放款,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合同, 且上浮5个点。7 s! @ j. Z$ H6 b
) v7 E, T: d9 l! y
请求几个问题,
. X+ L* T" b: N# `& A+ R: l1 银行这种行为是否是违约?
, h4 d9 F: G7 O% h9 Y2 但是 我们手上没有贷款合同,银行惯例,合同在银行手上执行时才盖章, 但我们房屋已经抵押和过户,说明合同已经生效。
. r3 k( L7 ~ ^( }9 G3 有有效的无维权途径, 和其他建议? 已经电话四川银监会,让我们拨打光大银行他们的电话。。。没什么效果
& A# p0 X' u: C6 s& S g' h/ \/ _5 U U/ Z8 ^# o! q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