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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x, x! `' ?8 |$ I1 B5 K8 g1 H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8 q% d3 e o4 t6 @' @$ C; f
双流区交通局:
" A0 R% F- j+ V) Z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H6 k/ t7 e" O% J) `; s6 i 武侯区交通局: 7 e$ o6 `# \% ~0 O2 ~4 t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e, M3 J6 P4 s9 `, N0 o( b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t3 O* D2 U m6 c8 F) ?3 S$ J( B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X2 A1 F3 k% q* J3 p3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X% f( }" y: Q7 H
被坑了 . Z p5 |! o( m9 W/ F3 d
遇坑刹车不及
+ F" [7 t. A! @& W. n 宝马伤得不轻 ) K$ Y; [& C8 r0 q% I2 v6 W! T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3 H$ A( T" c- m- t( I3 G& J* t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9 T0 a/ B( j7 p3 z% j& ]5 Q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4 v( ^) t0 l! N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s# K3 H* \5 Y1 @0 _$ H" f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6 p( k& A) m+ ?/ Q3 F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0 `/ K' K9 C2 G# k. }: \4 E6 k 维修要花7000 - z! U# Q1 m; z
都说自己无责 + Y; n5 ]$ n% T) q4 C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6 Z, X' R( y0 [% s) F# N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 @; |1 e4 x1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0 b8 k. D; M1 M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6 [# ]9 @8 ~. o/ Z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1 P0 I6 j/ z1 \1 H3 W& u; u# e
碰巧了
2 a0 M! n3 m9 h: q& i& W: l4 _/ r: J 事故发生地点 $ q7 b; l! G7 N/ K6 [8 a/ u" ]
位于两区交界
# Z# G4 N- p( @) G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 p) x" {# I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o8 Y+ r! ]9 }8 F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g) a/ G" e% K3 X. Q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9 R$ g+ u- s, i0 T- u7 \6 e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 T! ^+ ]4 T" L
该谁管
7 K* J, ]; F6 [$ a+ c6 {; X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R( O. {: D*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_* z; n# l. g; m*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P1 |! ~. T, i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2 @" {, |% _$ w b3 I7 _' v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C1 e- Q. l3 X6 |1 @/ k'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d; W. I$ V7 |" Z q# W- g3 E8 o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I' W/ G8 h) p n7 m/ U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3 w' b9 D* L* C/ [!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 r! v. @8 Y0 Y; Q. \*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2 Q0 f: Z( X, i# b0 j% N8 f
律师说法 ( k+ |0 o* F* d. t: E,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3 v: h3 U( T: w& g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 y7 O3 D, B$ r) y0 c1 s: C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3 Z0 M8 A& f0 t) \* X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7 {! b+ b; M2 }: }' i7 S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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