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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 H; _) U! h# V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4 l0 ~' {) G9 ]/ z" m. K5 t% c
双流区交通局:
, {- R$ N. }0 h M*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r" e2 O0 R% l2 M, C' X7 [ 武侯区交通局:
/ [1 }# ]* } Z* Z' v( g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W- \# v" |3 M% M) g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a" |: ]+ R/ m E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5 ~8 w$ Q& m- H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q( A, a& V7 j0 T& [ 被坑了 [9 a, X q2 r
遇坑刹车不及
p$ m# J0 _! i& m! Q+ o 宝马伤得不轻 . \) {1 W8 S8 s, e1 a( Q6 F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w% _$ N$ Y) V# A8 y8 c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6 F- \* {8 j- f+ v' c. l+ R9 w3 I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N& ?' K0 W. R" j" S8 c# t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4 f7 K% \% F1 y) z1 k' c5 w1 `' X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z6 S( S3 W, @ u$ n6 E( j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w8 Q" H9 j2 R7 q C0 s1 e
维修要花7000
1 c! N- |1 T/ l' o' f) b 都说自己无责
, ]: Y9 @4 x% ~. ~, a' j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a3 l+ U* M# j6 O: H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T( B' |0 E/ o0 @( L, z. u0 W; Z0 X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5 c9 q5 L- M! {: b6 N'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2 W2 t; b! y7 p5 m2 x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a' ^6 n; t* g4 [4 ] O9 b! M
碰巧了
' Y) t H m. } 事故发生地点 4 K* U% B9 G( B+ b4 {& g8 v) a
位于两区交界 ' R% b" o5 R; w8 u9 ~7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K/ K3 o9 \9 O5 W: D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w) F3 T g7 `8 n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Z& Q: Z7 P/ `% V2 ^* x M1 C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C- a2 l# }7 I5 v% o% m- ^) c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F* j" M: G9 n; k* A 该谁管 4 m2 G% ?: @7 Q0 F0 }0 ~) Q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a _4 H+ ?2 j. c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9 k% H1 d% \3 w3 Z, |, u! _; J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2 n3 L3 i* \) a( H t(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 i. O5 N- C- {* f1 k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1 b$ _# d4 l4 p. b. R# {! k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1 A( j F8 S2 ~' u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z" w6 t% Y% Z1 N6 C*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Q0 R! c& `) z2 q! n% A4 p1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d( a: `* s# w% ~(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J# {& J) d6 Y* }! R" Z
律师说法
. L+ q! d- d# i3 @" R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f& n$ B! g4 M( }1 ]7 R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 G7 k' ?1 U. J% k& z5 w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W+ \. p8 M) D) d( O1 H9 Z# p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e4 ?. H4 I! o6 k2 Y/ \" @/ N v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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