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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砂岩资源(资产)无证非法开采与交易是否涉及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源流失,谁能为此担责? (一)根据《审计要情》指出,劳务分包公司(宏久公司)超期违法开采石料严重影响广安城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建设进度。区政府对广安城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与方坪大道北延段项目建设进度监管不足,导致项目严重滞后合同工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区住建局、区自规局、安城公司、旭辉公司、宏久公司加快进度,导致“超期违法开采石料”成为广安城市体育运动公园与方坪大道北延段完工“卡脖子”“毒瘤”,而宏久公司、安城公司、旭辉公司也未受相应的处罚,这其中是否存在“保护伞”?- m& ~1 b: R! w
(二)根据《审计要情》指出,截至2024年4月底,宏久公司仍未停止石料开采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采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一)项“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的规定,属超期违法开采行为,同时也提出审计建议。 一是为何区政府、区自规局未制止、未处罚或未立案调查,而是由区自规局解除竞标砂岩资源(资产)所有人陈某的砂岩资源(资产)转让合同,可竞标砂岩资源(资产)所有人陈某已于2023年10初停止开采,并对已开采和未开采砂岩资源(资产)进行核量。 二是面对陈某的举报,区自规局未采取强硬措施,而是放任宏久公司的土石方施工班组吴某名、张某某、文某等人的无证违法疯狂开采砂岩资源(资产),造成国有砂岩资源(资产)流失,谁又能为此负责? 三是宏久公司又是如何对劳务分包的施工班组管理,为何出现施工班组在中标砂岩资源红线内盗采行为,同时未对砂岩资源(资产)生产切割废水未有效收集、未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部分围挡未安装喷淋、裸土未覆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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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从2024年5月22日,区自规局向宏久公司(中标砂岩资源(资产)所有人陈某)发出了《关于解除广安市广安区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工程内砂岩资源(资产)转让合同的函》中明确写道“如你公司对本函告知事宜有异议,请你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提请广安区人民法院裁判。” 区自规局“踢皮球式”“法盲式”处理争议,难道不知广安市行政审判中心,专门审理“民告官”的案件,为何将“骚火”引至广安区人民法院,难道让中标砂岩资源(资产)所有人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跑路”或“跑断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