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而结婚”这一个选择,并不是让人彻底放弃了主见,像一个傀儡一样走入婚姻,就如本案中的夏荷,她虽然是由于年纪到了,在家人的逼婚下才选择走入婚姻,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必须完全服从他人的安排。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w: g ]1 H.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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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与老王结婚以前,她便知道了老王不可靠,也就是说此时的她可以选择不进入婚姻,如果这个时候她能够与父母好好沟通,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主见,那么这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_4 }" i" |8 r* D& X
4 x( i& h" `7 ~0 E& g2 u, V. D- j6 i因此“为了结婚而结婚”并不可怕,可怕是你自己持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如果秉着对自己未来负责、对婚姻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做好打算,那么即使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只要选对了人,也一样可以获得幸福。 % {8 {& [. u' {. Z i; l; L & E' @ f7 m; q A9 |& j( A; ~9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