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刘市长:
$ Y7 a' j/ S1 n% Y$ H5 e& ] 我是古蔺县边远乡镇的一名教师,就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评审问题向您倾诉。
" F+ p2 G' S- Z' E$ r 省市职评政策规定: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评审“民意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这一规定实行以来我认为有三大弊端:; I7 {- s7 L! Y
第一是有失公平和公正,在评选竞争中,易出现劣胜优汰,严重挫伤努力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工作,成绩优秀者得不到教师的认可,助长“小团体”和“拉帮结派”不良风气的盛行。我校近年来这样的不良风气盛行,优秀的教师在职评民意测评过程中,往往被淘汰,今年更是如此。7 M, e D" ?! U1 l1 [0 \
第二是人为地造成人与人之间、学校的不和谐。
0 {5 W' S! ?+ q# H* h( y5 L, u4 [( S+ o 第三是这样的不良风气盛行,以职评激励教师上进,提高工作积极性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失去职务晋升实际意义。7 F3 r& U* d! ?$ s7 A
这一规定的弊端,县教育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时,我曾经汇报过。我建议:教师职务评审,以工作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充分肯定成绩,遏制搞“小团体”和“拉帮结派”不良风气的盛行。
5 c9 a D$ S9 }% U! Q 不正之处,望尊敬的领导批评指正!
# [ M$ K8 d# a, q: G% s* P: z* o! j9 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