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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Y0 Y+ r0 N2 _$ Z. S. b/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y/ Z0 f2 P* Z. N; X# p# P
双流区交通局:
, v* P: F! i5 r% P&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g: T7 {& D; g5 x) |; I, g 武侯区交通局: & ]3 V! F9 o3 L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i; _0 P6 l, U3 w0 `. L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E" L. H( o/ d1 T. \! ]" v. E% n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n: Q; M( i- @+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s# f% {4 w! f* A 被坑了
* P* S$ c% j4 ~+ A2 e 遇坑刹车不及 " h. q# V: v E
宝马伤得不轻
1 Y# q; _7 j1 G2 l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1 H6 [% ~( k+ k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f* c( _1 N c3 H5 Z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O5 Y; M d' q( g7 i9 j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5 ^8 k$ y" W2 `# K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p0 F$ m5 z* _;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2 ?9 ?: N9 w' M: @% t 维修要花7000 ' U7 P% I, O1 m7 Q
都说自己无责
& e2 }3 r. u' m& s- {% p5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P! q! M8 r; N2 u) m5 z( M#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8 H3 x% ~3 d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p, f4 Q6 } `; K1 U+ i9 x p1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8 {$ O+ e% r4 Q6 \7 k1 U0 b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 b; s% B0 `; |6 S2 ?' L' K 碰巧了 5 ]6 J1 C/ J) ]& W) L
事故发生地点 4 G' f+ n9 Q8 y& i& U
位于两区交界
1 C& Q/ c3 o0 _+ N; ?* r; I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D7 s. g$ h; |+ w4 f: o6 G, e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8 @' [6 V% J& Z8 _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9 \0 V% v& H* ?: ^*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7 v/ X) z1 t; H1 [9 Y0 `. j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8 s. d. g+ B% d# [% y+ M 该谁管 2 _% _) X% m% _# X5 h% V" h7 F0 N. C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0 \, H: r# W: z4 N2 ]3 d+ v(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 H; L" _4 W# j1 W1 W( _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 m+ p1 L- @! N* H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Z3 n) f2 d% c( F3 ?- o( ?! o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8 T& w+ h! ]! p* c' Z' p- P3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5 I: J+ X# A5 W0 }* ]1 R5 Q B( C' I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0 ^' S& Y, n( e! I) \& e4 @9 f0 p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9 W: h3 k# P0 q0 l& X& Y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5 J) Q& F4 j3 @% |: o( B4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v' t! w7 }8 V; p
律师说法
, H! S. @. u" _3 u* ^( k/ U N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8 A$ h- q1 q1 [% ~$ G3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 M: A: y$ o) j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2 O8 S* m( t; h4 {- O0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I# s+ m% D% A- C) d: K/ W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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