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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8 x% a+ F' f' J$ o, x: W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9 b3 S' C2 ~' g/ _* l 双流区交通局: 2 \+ }: `, Z/ Z7 c7 H2 u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A5 d& N. P" q' L& I2 k9 g
武侯区交通局:
9 w' [2 `7 F- B2 s& \( W, D. b2 _# T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2 q" j# }7 i, k9 S* P6 o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7 W) c" q5 y' v2 ~& V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0 Q) Z" n& D3 J$ X: p/ K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3 \5 Q- E1 V% T3 }5 U7 K 被坑了 , F) l( g8 N: z# _1 C* R5 t
遇坑刹车不及
: L- ]- |1 e; L/ b 宝马伤得不轻
# }9 d; Q4 w) g' K" ^! K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H* e4 t' x3 }/ z0 |0 C" e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b! P, [7 p: N, M, h; t, h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D; v0 [; h2 w* B. Z0 D! |2 E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I5 i0 U) P5 W- X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1 m' _. N. l4 L7 f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Q, A; S6 f8 I% a& m. F
维修要花7000 9 I1 G7 J8 [% R" `% f+ f% Q
都说自己无责
" B! U+ B) A3 Y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R" A/ \0 t( c6 m1 M5 q7 C' H' i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0 u2 f8 N/ {/ j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4 k% S1 f8 _, G/ I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7 ~, { ]4 c0 L# X/ a6 i* Z8 B/ T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k/ F, F5 o* ~ ~ 碰巧了 & S3 k+ Q+ q p" ~
事故发生地点 # ], m' Z6 l# v- F& q
位于两区交界 % y5 B; D3 H7 N T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l7 e. @, i6 p ^* p) x1 o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V1 A. T7 i; w* U, Z, l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0 D9 S( e- a; ~7 |( H3 D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a% n; U2 w* P3 ?8 z4 j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Y+ ?* P4 {( p ? 该谁管 0 c h E8 ]2 p6 R0 r+ ~' u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F$ H" B: f$ ?& s9 g/ E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N$ O: [$ R: i- }: y,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4 I9 S( y- u, N0 v) A, x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v4 U" B! }. k5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4 o4 a3 g+ `: n, P7 x) m& L! u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3 v7 ?* d9 L: ?& i1 L* c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u5 E7 E+ i. ~& W% k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E8 u. P( j4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A' R) s# a* `% o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k) Y0 W% @3 `: j* k 律师说法
# D) C. N/ d8 J& }7 I, v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0 l' I/ f1 A4 E5 \#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N4 x3 S0 `2 B3 P6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o% H, y) X; B) H+ z# q3 p; E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E# p6 [7 l* F# e* t' v;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U# B. A- d0 u' M& E, V3 M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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