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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R( o. R k6 f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7 q1 Z/ H* `% ^5 C1 g! M% P
双流区交通局: " b2 P4 d0 a h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 S5 ~7 A8 a 武侯区交通局: / V! }/ s Y% c: A' {0 o' P2 G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p5 z/ @0 G% X; }* I* B8 _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2 P- W% X8 w' e- W X9 q3 e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9 v& S4 Q/ O+ m1 Y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R- k: k: I+ B( Z4 E+ r
被坑了 & ~9 I" h. c) j) c0 o1 Q4 f" y, }
遇坑刹车不及
8 r: N8 r$ S: R; n 宝马伤得不轻 7 _2 C2 j( e: v5 p8 b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S, [) }- |, b; s/ B0 Q5 u% h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z# F0 ]! k9 l! N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9 o" e/ \& ]1 G/ D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W. D }( A! |0 {. P% H3 }- G" O( T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U' H) k! p/ T% V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3 `' q) D' r, S8 l3 I! ?
维修要花7000
' n+ S! p# j) P j+ K4 _ 都说自己无责 . i# [$ O+ d5 l- Y z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f* p+ J0 Y. Q) l$ U! O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3 a( u9 S, `0 |9 v! j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0 L/ j0 y0 |% i }( W& {* E& y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v3 ~0 f# S. M' Q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7 a2 ?$ G8 E6 w, n; h) ?' C) ~/ _) Q 碰巧了
. e) ^; r; e5 @% M+ Q j. [" D 事故发生地点
- Y4 K8 x; Z: Y9 t$ S: v+ q* q 位于两区交界 # J! k2 s H2 \9 \% F+ _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4 y. B6 w8 b/ |7 W4 Q# M(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F2 P% y- p: U" D n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8 b$ y% q3 b7 D p$ x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L; h7 e g$ z2 n" C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U" a. O# J$ J$ M* _# s3 ~ 该谁管 + \/ {# ?0 Z- m9 l9 y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Y2 i) U) [' I+ E# v5 n1 o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Y/ E6 w. b i1 l: {2 K: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8 d" k( J! C'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l) Q8 X& ~- I) e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_- C! i1 e4 x6 z& x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T1 X3 C: C4 c: d"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6 E0 v. m6 y2 H/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T; ^9 A- X+ U4 d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b) E# i" V0 o5 x7 e# Y3 M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A' c9 m$ _4 o* U# V* P
律师说法
( E3 B& c! x1 Q7 F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3 w. c& F: w0 V, Y$ U# W. x+ H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K# \+ F/ K/ h! i7 W) r1 R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2 W2 f) R5 a' W0 C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 b1 _ Z+ C% S' U+ Z) u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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