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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6 J b& [7 G$ m+ [9 s+ _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x0 }9 @7 T: ?' V. ~
双流区交通局:
' q3 u4 R' x8 x4 A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h G2 F2 O4 S' ^
武侯区交通局:
4 Q& N+ M% q8 w+ M8 _1 f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H' ~) `! b k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B6 G. { { K' A. ]. o3 B!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R4 J. f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f% n, {' G# K 被坑了
$ }. g6 Z2 @5 a! s 遇坑刹车不及
* m! J+ U I- V 宝马伤得不轻 " G1 }+ ?: G& n3 p% x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n7 G5 i: \* q4 L7 y; l" E- h$ L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u* |( p' X T; N- D5 x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n. z$ ]5 M8 T# F( O0 p3 L i% Z& r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M# c: E* e; B! [; X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i$ n- }/ x7 f0 b3 l: o/ o; s! t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S3 A* P9 C; r) v* J; M7 U 维修要花7000
n9 ~+ [* ^1 s3 C 都说自己无责 5 Z" M X' O8 z7 h e$ D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6 W- p& t, `"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L; `9 w5 E& B) E2 _9 u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5 K) M2 i2 q5 r$ J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d; a/ ^0 ~6 }* w* l: Q) j' g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6 X/ ~9 _" I) u3 P
碰巧了 9 U! ^ m+ H/ l, G
事故发生地点 . r! \% O: Q1 o; T
位于两区交界
) @& M4 [& |! x# q0 X K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m+ Y* C" p: H# N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O& [5 y( u1 U8 [" `- T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o$ e4 l. n5 a2 g u; {$ i* y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j& I6 I) s# y7 P0 W# z# [# x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0 q+ Y' N5 C# t$ \$ y, K/ \
该谁管 " f; e1 C6 D- P: U0 Y6 R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k8 n% f/ w; W- L5 g, |$ _% R0 T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t9 @9 d. H# J8 {!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9 I6 c) T) c+ A9 t: ]4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e ^0 u. |" U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2 T/ A. N7 A6 O- x2 j/ [9 \7 F8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n8 B: z* e; Y/ `+ o* h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1 R6 [( s% S. u! a# y; D6 Z%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d5 v2 g' G3 Q) E, D5 {8 @7 W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1 d; A, q8 z7 z3 t `. `2 n$ t; z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g0 U, c* V2 }/ W
律师说法 5 D$ K' m) f# x5 _5 I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V0 p$ }1 k6 P- f( g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d/ ] q& q# c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9 k4 k: Y, d1 q# x( g. M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6 U8 o. F2 B' V* p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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