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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l2 C2 T9 I' i6 F" ?2 @+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U9 l: n+ y5 [2 K$ I1 }+ M 双流区交通局: 6 V1 L) t, U9 l6 D$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c* ^0 `& V, j0 [, r
武侯区交通局: ( u6 L. W0 F1 c4 e9 D5 g5 c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P$ w! q( w6 M9 `, Q5 Z4 _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5 w" m3 T( _; i# V- n. \1 M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O" [0 w( p: w: S ~! ]5 A5 h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1 ]/ u6 V* S) N0 T 被坑了 6 A$ N# r. B0 D7 B
遇坑刹车不及
2 {, Z" k( y( R8 n+ O, L 宝马伤得不轻 : R$ z6 \" C4 j'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i# ]0 O0 F8 B# Z3 _4 L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8 H4 _9 ?! }, P( Y# n7 C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a, A' r4 M) N7 Z: M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9 w# p1 y5 l5 F/ `7 c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h5 W' o2 l6 ~" P7 L* R6 I%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_" V: F! ^4 ^; x; \+ j" V1 _( S
维修要花7000 5 V! x1 I) I/ y8 z
都说自己无责 ! C8 W4 N3 K# T# |6 A8 K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2 }6 f0 \% b+ e# j5 f$ r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4 q$ ~$ K" ]7 m9 E& ^0 F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6 O! C0 r( s; ?' E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W3 ]8 X3 b4 S( h6 Q& b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1 }7 I* L7 P! B. I% Q5 k5 R( H
碰巧了 4 Y9 L: O5 c% M* o p, D
事故发生地点
* I( e$ i. L7 m 位于两区交界 " `# b& U; g+ B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W$ e7 U4 v' E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7 ?9 }) S( n7 c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1 [: ^5 d, `9 z% @: q. E) N. S k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l1 X0 K3 t T) i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3 N* e0 Q! _5 U8 J3 E 该谁管
" }6 ]( i. E1 d& g- X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6 r' ~, F* I7 V, O. @- B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7 P6 |. B+ q5 W* ]6 R#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I0 Z! l7 w& J& ]! H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H" V: i$ e5 j0 _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8 H z+ p# `, [5 O% o {' _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v6 T0 M4 p% E: [" ?4 z4 X$ j9 J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5 N% y) k5 N! ~# Z9 W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K! F# _0 j$ E/ f7 k# ^- _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q7 n9 d0 x3 b4 n, F$ m$ L; G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 c+ }& ]) w1 W/ \ | 律师说法 2 j2 X+ P- F/ g) r2 ~4 m, K/ L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1 Y# ^( _ v ~1 }8 N7 T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 |5 }) o5 Z1 x/ e3 I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5 z5 m3 R8 ^ l# U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7 c. K5 y/ ?9 i. S3 n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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