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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b9 A* Q: B( j' O+ H- d& h" J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 r- k5 S5 E; |6 A9 O2 \7 G* r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 x- K+ [" a4 Q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1 j. j, {: g7 V4 V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f& E* n9 x2 E1 N* P. r+ N投诉帖引来谩骂8 h0 y0 D- w" p, T) x5 Q- ]2 p
要求删帖无人理9 _# [1 {" t# [1 S. d5 D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6 p. [( c6 J# c! X. S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P" m- i" r$ g/ s3 z5 Y' O7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R6 ?0 W h1 u6 ^0 q& Y* O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0 w: G# m, o' j5 {4 M) P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0 t& }; s& S* C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W. M7 C( B. C0 P0 t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 B' q# k' @4 B3 q; d. j* o) I; X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r7 ?! \' E) Q" @5 O. T6 ?% e
法院判决:! w$ O/ r; N7 z3 Z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 L [- N$ J3 |3 s: `; k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4 f! L; f' [; w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 k* q L# l9 V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z+ f) n: l; [0 o7 f3 f8 ?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I' q$ i" k. j& H! [
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1 ?0 k6 Q1 H" W0 l% U) K9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E, L' N: p) _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 k, z, f9 d6 d, d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5 g7 n1 H5 I6 O& z! z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6 r+ a4 E2 V6 @2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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