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而结婚”这一个选择,并不是让人彻底放弃了主见,像一个傀儡一样走入婚姻,就如本案中的夏荷,她虽然是由于年纪到了,在家人的逼婚下才选择走入婚姻,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必须完全服从他人的安排。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6 X4 p. ^+ ?8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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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与老王结婚以前,她便知道了老王不可靠,也就是说此时的她可以选择不进入婚姻,如果这个时候她能够与父母好好沟通,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主见,那么这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K0 C9 i J; v; K
0 O. w- R- w4 r7 U因此“为了结婚而结婚”并不可怕,可怕是你自己持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如果秉着对自己未来负责、对婚姻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做好打算,那么即使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只要选对了人,也一样可以获得幸福。4 t8 `" s+ H,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