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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7 N) g' j* r# B$ k4 X4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7 w0 b* u3 t; _( v0 K
双流区交通局:
( f" b3 L, D; Y# ~" w, s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J6 [- I! O2 ]0 a& C 武侯区交通局: ) t. D' N: ?! R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 g& {% w8 L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3 T; P4 I, {) B+ N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4 v4 T/ D! q3 Z( I1 z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5 C) ]5 }2 K1 u/ O' I 被坑了 + g. ~3 n( Q9 P* ~4 G$ n. Z! E" i
遇坑刹车不及 $ j) x. o& Z& `7 ]/ q
宝马伤得不轻
3 [" p& E7 s3 H0 l3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3 h7 q8 i% e4 R7 ?0 P5 H$ J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7 N5 }& M: i; F0 W2 v' K; C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x5 l! x! H& u. F4 U. f+ `' h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8 ]% t! W: i- L5 g+ e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w6 E2 a1 b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e# Z6 A, k" \% W) u
维修要花7000 ! R' d* i' h0 Q2 i
都说自己无责
9 t1 q" A! d% x9 F9 l! a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m( X( ]2 |( `8 j7 F, z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o! p. v* @ e' C/ B6 L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p' e3 ~( [9 c6 @. |* _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2 K! a! [2 N' |2 i- N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N6 z8 M8 `5 k6 V$ m2 N
碰巧了
; z2 x) q, P( f' }& L( ^$ A; Y 事故发生地点 - ?) x) Z/ c) @: ?
位于两区交界 ) ~0 @& L7 X3 e; k+ f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6 K1 r1 B0 B0 j* g( R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e u: u" a- H; A* A! w1 T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D, _+ c1 H* }$ k7 ~$ b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x$ _* D+ t# P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P" c: W0 g+ z' D6 z" q0 `8 p% h* b
该谁管
& W! U# }4 V' j6 K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7 G8 Q$ B1 S( d% u( O4 n; i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O B+ N* W4 [ v1 [. ~. p+ F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m+ i% a5 m8 v) T4 _, ?2 J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6 t, [% p/ t$ _+ |. j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G9 J* c# e2 M. s;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l: n1 i' \7 Z, t7 k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v! s4 p! R0 `) Y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4 ]3 m9 @2 u1 a! i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C1 c2 {+ y2 @ B3 ]7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t. s9 q3 B( H; }6 `; Z$ \+ Y d
律师说法 * Z3 u' d+ o: o7 h+ @, {$ a2 Q6 Z8 w7 p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B& h; P5 J. X, ]2 S1 u! J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v1 b/ d% I7 c+ S# V( Y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3 y* R- O1 c V" {; E, V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_ F2 f. A! m7 N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8 s8 |4 n; H, K# B#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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