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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b, Y) l, `- h3 h9 ^2 q'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2 w2 T% |2 d B( V8 S7 i( o
双流区交通局: ; h$ l- u0 F8 l9 [& ~ o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S5 S; \6 `. l4 A. |7 Z 武侯区交通局: " M/ _7 E5 B* S( W6 V6 T(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n) A$ S( K2 t'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a) m9 J0 H7 h9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p9 |6 v/ P0 Q2 R: a F8 D"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B9 G x( W+ e8 o
被坑了
) Y1 z0 ?- S. Y9 N- s, b 遇坑刹车不及
" U" p% A" ^% a% a! Q6 ? 宝马伤得不轻
. r! G$ x+ b9 l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1 t# A! Y# Y) I/ h/ z" B1 U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n9 U2 g8 d8 |0 F* H3 T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b) F1 l6 w/ e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g% p! b) ]% P- H4 B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1 w& d& E% B5 o% w" p6 A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6 ~ ^2 w! B 维修要花7000 c- a. I, m& B4 O+ w+ q
都说自己无责 $ Q( @* ` _6 Q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V. {; J1 a% K6 C3 m1 G9 w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9 c( `- X. L1 E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y" ?- l3 c8 _+ T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3 ]+ Y- ~2 A0 c2 N2 W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j% A" j9 I/ S l3 u- G 碰巧了
3 j& ?( m' X+ m9 |8 x 事故发生地点
# d3 j# P* J+ d" x* ` 位于两区交界 0 I3 {1 Q/ J9 v7 E& t3 v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m P3 i3 \! y5 t# P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7 g3 A5 U* V( @: k"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l- y. y- \$ c! i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E s$ b3 [! _3 Z& n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R) w D, n. o/ U1 Z% }0 S& B
该谁管
) m: |4 A/ Q" C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1 c+ \* u9 F/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z7 N4 X2 P8 `2 E5 h% Q# z7 ~+ M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E# j7 C9 C3 p2 [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Q/ r4 P0 X0 @: N1 D% k"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0 e, b( {; p# K' h w7 i5 G,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7 j0 N0 J+ D5 I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9 d. N" D/ a+ K$ ]6 h' F9 y4 u. g. _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 Q1 P% _" _3 }& f; h( K! s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R& D4 E4 V) P/ A$ c, ?$ P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8 P3 M% n! G' {5 K, I 律师说法
3 _ {: w. z/ @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A1 g2 Y$ g/ }' l; H! @9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P3 s( z6 l" `' m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y8 h) z% p) ^5 T' u/ I6 C/ _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g5 b* W8 I' F1 O' ~# x4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y: H) Z7 d/ x: L/ |' ^) p4 W1 g+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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