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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2 a7 n2 U1 O: @3 V* h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q" P9 W1 N2 ~0 i) R
双流区交通局: % O+ }: y8 w* ^$ [/ l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t7 I: l! x) s/ H* i8 \ 武侯区交通局:
3 y5 k/ `+ m' s# o$ u' a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v: W, s W: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v/ e& f1 k1 L N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g: h( y, H! u7 V( n4 X- g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B- P3 M4 r5 ]
被坑了
' \$ {' |. n4 C! q 遇坑刹车不及
( X$ Y7 b( i( E$ w' N% Y 宝马伤得不轻
- g r K3 s, {$ `5 R2 X7 q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8 D1 K4 k6 q; N+ {4 r#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X! `* `$ E" j0 o. A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p( \6 O* v, X6 A: F; f0 Z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_$ t: v1 F7 n: l1 e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5 K# r& U3 U1 P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c# U: u, M, w, R
维修要花7000
! J) q2 Y, M7 w5 W7 O( M5 s) y9 p 都说自己无责
; y6 ?/ ~* J3 I% }( z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V _0 V5 _6 s8 z0 ?# ^( u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b/ K/ w$ t0 D9 O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i7 Y- {$ |4 w2 N2 |' q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Q. [3 {+ r9 Q$ x' q2 W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_3 S: V. B2 l) {
碰巧了
2 B- k" W9 V# U% Q 事故发生地点 2 T9 O3 D% ?* B' Q
位于两区交界 : K+ W& m$ y0 b' f/ g"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M0 J% U- o1 h&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5 S: m# C( ^, y- N: V4 X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8 J: X1 k6 ~. C7 \& t,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1 c; T& u- c% s5 D8 d2 v5 p+ p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A3 t# k4 ^! i2 D5 v- | 该谁管 * K1 ]1 }$ g: M$ Q; V& v M% _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v v) C# K2 U* c) a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6 T" q5 m$ X3 J: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P( j0 r- G! l6 O% n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4 n; Q5 h/ x! p8 t7 O/ W1 n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s3 T0 S0 l: |5 o"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V- g6 x$ q( U9 K8 C: B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1 G& G, R2 U' h) c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 f8 W+ \' q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5 P( Y7 N# f* E( d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7 W7 p& w& O0 p9 B) [
律师说法 5 f7 k2 y9 `5 N% E6 P! a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L) a; Q! E+ m' B+ ~3 R8 _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N6 N3 _. b4 v2 I. }$ q; q* y8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m9 G4 l5 |% a' G+ R! U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z: ~7 t8 m6 {7 U9 w4 r% m( M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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