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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h# J$ s6 K; Q* i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v- N4 `* n6 p5 F& Q
双流区交通局: ' q( G+ ~; `9 l; t, O" z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I: \' P- \9 t
武侯区交通局: # G( R. e1 J7 I1 i" Q"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3 S0 G/ C/ X! \" b5 @0 X7 s$ b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3 b8 J, ]- ?9 R" @, r7 i& v8 b' t) I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 R( G4 ^3 U- C W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e) V& j) U r" S5 ~0 t9 L. \ 被坑了
0 `3 ~$ f- m# _& S5 r7 U/ e 遇坑刹车不及
$ ^2 ? G- L2 Q* l5 A5 v 宝马伤得不轻 ' g ] y2 n9 j; J; j# \" ]9 L- |" X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z( Z+ X t5 b! D2 i* l! h: W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l% d. G- G8 u F" @+ l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1 Z; R' a! \: z# W' t( Z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0 V _! D: {;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h4 n+ b1 _# r+ F/ B# G% j8 l) n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T3 p5 T7 z* f" B! n+ @ 维修要花7000 + K4 n3 f5 X/ m" o+ m0 r* @
都说自己无责
# }+ F* A8 |% p' S. V( s4 G, V. G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0 ?2 d( K5 x/ A# h" z/ m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 u. K* o3 m" u; G, R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Y6 \* ~. Y" _6 x: U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O: `; P, L5 ]/ y3 e7 z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t9 e7 o( `7 t3 y9 a. q 碰巧了
+ r' e4 d1 a5 l: H 事故发生地点 7 i* s$ I) l) }& G# l
位于两区交界
& q) Q% ^5 I7 y0 e* E/ q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a9 b" R# Z9 R! P' `6 h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S9 e' Y2 g4 r7 C+ v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_9 g# q0 ~ {! D5 \: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6 y+ G* i+ l5 _$ F- E6 i$ L; c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J: ^" C% C5 i- e- S% h
该谁管 * b* X$ F) ^( o, W7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 k1 O3 a" v,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V4 w4 N$ ]; q/ d3 W9 Q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C9 m" W+ Z2 }! @8 i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4 |6 U4 W; U- i( m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Z# J2 a8 m5 I* O7 l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w3 a) k$ H, |2 C( A; s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3 J* B. P* i- n$ u) d& t$ C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4 y# H! z8 g c3 L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6 c! ^+ U* r5 R d7 i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x0 q% A! l: f
律师说法
# g0 i' }7 T6 u% G" @: G) w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V8 L0 ?: j1 e' ]) a- V) y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G$ u2 ~% U. \9 E; H6 f+ @% B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9 C; y" K2 N0 r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U! e; b& C" P( V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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