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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X7 R; t. H4 A1 [* J2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_, N% _# Y R! W2 l+ e 双流区交通局: 4 T- q/ o7 A, I$ ]) @. ?) s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8 F! P5 u- x+ o9 ^! `; M8 T; s
武侯区交通局: % J- j, h" L4 s4 [5 N8 p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9 s8 ~7 \( V# C1 J' p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c5 v4 T% ~3 v' s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m# Q, Q; f/ q2 X% p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S1 E5 C; Y& v6 e. `' y1 G7 Q9 C* M 被坑了 , j# X7 p. j' ^
遇坑刹车不及
7 c2 ]" f! k2 Q 宝马伤得不轻
+ g! O) i8 y& I2 O; n3 b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A- k3 W, j3 x' m6 s1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D& G" x, C/ x& [8 a2 x&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2 ], N) l* I3 Y4 _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 Q; z7 l# v# l/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6 V' X# a0 L/ r: E6 f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p7 h3 e' O# }+ ~
维修要花7000
- i5 ~0 `7 }( v" l2 i. S) ^ 都说自己无责 7 W8 x) F6 O: J c3 T6 D3 y/ G. L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p. u, T2 ~( x1 ~# G, r ~* i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w% w7 _3 |3 H9 D O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t9 x( a. Z$ G! W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z1 D, F/ l% T8 N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i/ _& L, `5 |& D/ m
碰巧了 8 I" v( I* ?& q4 B: s
事故发生地点 1 ?% u, z& c. N$ p/ e
位于两区交界
( x' v: N* ` z' j4 r7 K1 l( M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T# u: Y" i! k! t5 A6 c( e' a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5 n7 S. \5 x" L, _0 w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1 ^. [& W ]5 L& c! N/ j: ^0 e0 o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d! c; k6 y6 j# T+ K; e' H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S. b( b6 L- v" I9 G
该谁管 6 h( b0 C( P6 C! P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7 `% r' n! ~ O& R* p+ `5 q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y2 X6 N1 M7 [3 V e) Q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p2 R9 ]7 ]2 s( E6 F6 n. M$ V+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9 u9 q5 r6 `* P! O/ o7 f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b: l! o8 W$ h7 D$ ~) r3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8 D; \! @! d |. u& t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r3 `- R: l- T' Q; _+ w( O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E, G3 w P B6 e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2 y4 i* n# G4 F( p4 R; D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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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W- j! l/ M4 T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Z0 y( t, X: @6 }! v( M/ F8 _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M1 l& |+ q3 Y2 ~$ l N# H9 R4 a7 T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E) ~* ~5 m9 H- u: I*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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