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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请 求 书
2 w+ j# ]3 y1 R0 U+ E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 [. \; K7 w5 x) V 此致! q3 P3 \! B, o7 W e" J" R6 A
南充市房管局
! G& O0 E! B4 o1 ~2 @. }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 _5 F7 h) Q$ K6 y. z
2014年10月10日' L( B. k, h3 @1 e/ s,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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