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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D* B2 p! B" P7 O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Y6 K2 Q- l6 }* ^0 A! x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4 o( f! T( Q [; R a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0 v- y, ]7 V: \% v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T, m" e) a! U" `- w
投诉帖引来谩骂
9 ?% Y I2 w, h4 e& X要求删帖无人理% r( b/ V# [5 K% e. O \& p* ~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 [. w+ w% }4 M9 ?$ u5 e) `1 m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q2 r& H v8 s7 v: J3 n! a* y8 i W9 O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n5 i: k5 S: I w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p8 M; @* ~' s4 R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6 Z& j+ M" p M0 |* R. d/ Y2 R \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H* B$ D2 ~( w, H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3 X/ [3 S2 v h$ w8 }+ ?$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m: `0 T8 m! p3 G9 b法院判决:4 f2 |& e/ ~6 C6 L6 x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2 @5 H/ Q( S* D.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3 ?! A' S& y9 ?' E9 c, n+ {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 u& p! J3 a2 `* r3 a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1 a% \; F2 N# y6 K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i- g$ P: p7 @# Q$ H6 g8 A. l5 i- C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6 [: Q; n( c% H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2 n6 x$ q5 E% E# y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 c* L! Q# ~4 m. `% V3 E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5 d4 K8 A7 p# \6 q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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