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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酒店保安员李建成爱上了同龄的有夫之妇同事李丽,二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然而在热恋了4个月后,李丽提出了分手,李建成多次试图挽回但无果,在一次酒后打算找情人“说清楚”,当再次遭拒后竟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对方,并逃离现场,最终致对方死亡。日前,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发 女洗碗工殒命草坪
5 y- T J3 t9 f3 ? 2014年9月15日早上5点左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保安队长小田在院内巡逻时,接到报告称有过路群众反映在住建部门前的草坪上躺着一个人。+ T6 \- ~; \' V# d$ a) w- C; d; S" e) Y
小田赶紧带人赶到现场,只见有个女子躺在草坪中间,腹部附近的草上有不少血,小田赶忙报警。9 V5 i& |0 W4 L2 E
民警赶到现场后,确认女子已经死亡,尸检鉴定书显示,女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包、升主动脉及肝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3 c$ C) g$ F( S 在现场勘查时,民警在女尸的脚旁找到一个胸牌,上有“某酒楼保安:李建成”的字样,随后,负责尸检的民警在女尸的裤兜里也找到一个胸牌,上有“刷碗员: 李丽”的字样。
0 s: y3 M* I! Y8 e( ~7 w 根据线索,民警很快确定死者就是住建部周边某酒店新入职一天的洗碗员李丽。据前一天晚上和李丽一起下班的同事回忆,李丽回宿舍时曾接了个电话,然后独自离开一直未归。
/ u8 e. @$ y3 t& R" ? 而当民警按照另一个胸牌的线索找到“李建成”工作的酒店时得知,此人于案发前半个月便请假离开。" f$ f, z8 P" B v5 O
抓获 行凶完返回偷情地! d( B* u$ o6 b; a
发现尸体的3个小时后,民警在月坛附近的一家旅馆内将李建成抓获。李建成对杀害李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旅馆房间内,民警还起获了李建成行凶时使用的尖刀,刀上还残留有血迹。
$ F" o3 E2 ^( S+ Z3 Z 民警调取该旅馆的入住登记时发现,凶手李建成和死者李丽在案发前的三个月内,有多次共同开房入住的记录,就在案发前的9月13日上午,二人还曾共同入住该旅馆。
@+ r1 u8 b3 O' o “我就是为了吓唬她,不是想要杀了她。”李建成说,自己和李丽是2013年在一家酒店打工时认识的,于2014年5月确立恋爱关系,经常出去开房。而就在9月10日前后,李丽突然提出要分手,二人为此吵了一架。
: p* V- n6 m/ B T a% ~, n 此后李建成多次试图挽回二人的关系,但都遭到拒绝。案发当晚,李建成酒后再次将李丽约出。“我跪下求她别分手,她说不行,还让我以后别再来找她。”李建成说自己情急之下掏出兜里的刀准备吓唬吓唬,但李丽不但没有回心转意,还继续吵架,于是他一气之下就拿刀向李丽腹部扎了三刀。看到情人倒在血泊中,李建成转身离开,直到第二天一早保安员发现了李丽的尸体。
: t, l- j/ a" ~! t6 N 庭审 家属索赔110余万, h% }7 S/ F5 @9 |6 I' m9 r# ^# O
本案开庭审理期间,李建成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异议,表示自愿认罪。其律师则提出,李建成与被害人李丽交往是出于恋爱目的,不想李丽已婚,且在李建成付出感情后,被害人又拒绝继续交往,这才引发了本案。此外,李建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因此请求法院对李建成从轻处罚。
9 M+ ]2 J. ]/ k 庭审中,李建成也第一次见到了李丽的家人,丈夫带着17岁和12岁的女儿以及李丽的母亲参加了庭审,并向李建成提出了共计1127412元的民事赔偿要求。9 t& p" Q5 C* {& p, T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建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被抓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基本犯罪事实,同时考虑本案系情感纠纷引起,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q1 ~5 z+ d4 @# N1 D3 p+ `2 b$ T
李建成的行为使李丽家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但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中无法律依据及要求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X, B" S; P, C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丽的家人经济损失4万元。1 b/ c9 H! z v% ] ~9 H9 v+ E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j2 h0 B* J, @' F3 {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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