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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五中是法外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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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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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五中在2019年就已经在老围墙上重建加高过,2025年又对同一段围墙进行翻修并且再次加高。现在的围墙高度最高处已经接近4米,明显超出了合理范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见过哪个学校的围墙修这么高。南充五中的围墙高度加了又加,这是在浪费财政经费,在当今经济大环境下,老百姓都是勒紧腰带过日子,但财政还是给予了南充五中足够的经费支持。政府给予你五中经费支持,不是让你五中来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南充五中在翻修围墙时,不顾相邻住户的利益,执意再次加高围墙,违反了《民法典》第288条和293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z& `- Q. J. r7 h3 G9 ~( A
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H5 G; R$ f: z- d% j之后南充五中与相邻楼栋住户协商一致,同意围墙加高后围墙中间采用铁艺镂空工艺。但是围墙修好后,在2025年3月24日南充五中趁相邻住户不在家时偷偷在围墙镂空处重新遮挡、封堵起来了,这一处镂空刚好夹在五中两栋楼中间,这一封堵严重影响了一楼住户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是对《民法典》的公认挑衅。说明南充五中根本就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是谁赋予了南充五中领导这么大的权利?南充五中前期以欺骗手段获得相邻住户的支持加高围墙,后期又以各种理由封堵围墙的通风采光,南充五中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 O& C& T7 E. p+ [) Z( g' U7 f紧临五中围墙的居民楼距离围墙最窄处仅有三四十厘米,一楼住户的采光、通风和日照等相邻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南充五中权利再大,难道能大过法律吗?我们小老百姓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南充五中领导管理层也要肆意践踏,根本不考虑老百姓的处境,这样的一群管理者能育出什么样的学生可想而知!  d. c& [, e1 b1 e, x, U
我们通过正规信访渠道进行了信访,结果盼来的是遥遥无期的等待,取一块板子需要两个月吗?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哪一家独大,也没有谁能一手遮天! ; f) P$ n6 u5 `; t0 ]% K# l) b

0 Q* x7 q7 G0 x7 y1 Q3 S7 p( j% a围墙上那么多地方可以挂,非要挂到围墙的通风采光口上,非要影响别人,这人心真是一言难尽
6 p# b4 x+ K& H7 p; i  q0 \- z  \# @  r
南充五中里面的这个房屋搭建合规合法吗?请相关部门出来解释澄清一下
; [) X' _1 [# F4 H1 b1 K+ b9 y2 [# s7 |6 ~  V
南充五中里面的这个房屋搭建合规合法吗?老百姓搭一点遮风挡雨的就瞬间被拆除,单位搭建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吗?需要审批吗?请相关部门出来解释澄清一下
$ v' K" q$ \1 E* x0 Z7 w+ k( m: ]- j' o
这是铁板挂之前和挂之后的对比 % W9 E6 d* s6 D
" `* N' `) B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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