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市中心,有一处小区月租不要5000,不要500,只要50元不到?让租客们更为疑惑的是,近8年来竟无处交房租!
上海市中心一处小区月租仅不到50元- `; _2 X+ v: Y2 i7 P( F# C
最近,有一群特殊的租客向“新闻坊”反映称,他们居住在昭化东路58号到78号,这里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租用居住公房”。原先,这里的租金都是由“驰骋物业”收取的,但是自从2016年开始,物业公司不再来收租,居民们也没地方可交租了。
/ S+ s7 R5 S' L. e6 ]$ t) ?8 @+ d. s
% h' `- y% L$ h4 j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不就可以薅羊毛了吗?但棘手的问题在于,由于年代久远,这几年房子出现了各种问题。目前,房子已经出现了倾斜、反水、管线老化,甚至连天然气都没办法安装,居民日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而因为租金交不出去,负责牵头维修的主体就更难确定了。
' k) b1 `8 t+ h+ D7 ?5 Q* F2 i! n0 [ z3 U7 U- W1 ?
4月11日,记者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这背后牵涉的历史遗留问题,相当复杂……
9 A& `0 o5 y. s
: q! d+ y$ ^4 n+ Z0 S* R一个月46元左右的房租,没人收?* h) b7 `" v5 c" K3 B. |
% E1 |4 _; p* x6 f
住在这里几十年的老居民介绍,昭化东路58号到78号这一排楼,最初是一排“道班房”,也就是给驻扎养路工人居住的房子。大约60年前,市城建单位将这些房子分配给了当时的员工居住,共有20户居民,每户都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显示租金为46.4元7 S$ u9 G2 M5 V4 l
“几十年来,一直是由驰骋物业来收房租,当时的房租费是46块左右一个月,一年一收550多元。”居民马女士说。居民马女士说几十年来租金均由驰骋物业来收
+ q( _, l, @! Y$ M居民说,2011年起,收款单位不再是“驰骋物业”,而变成了“东燕物业驰骋管理处”,但收款的工作人员没变,还是同一人。在2012年更换的房卡上,单位也仍然显示是“驰骋物业”。直到2016年,工作人员突然告知“不再收取租金”。
图为2015年、2016年的房租收据
# O8 s" c/ [. w
1 Q& s) I* c0 i r无处交租最大的影响,就是物业管理缺失9 k% n& v2 ~$ O, T
2 \- p/ D* I7 K% i. m' x
这8年来,老房陆续出现了屋面破损、管线老化、漏水、倾斜等一系列问题,但居民却不知该找谁去修缮或处理。目前,居民马女士说,由于“无主房”不能安装燃气,他们只能用液化气在过道里烧饭。
老房陆续出现了屋面破损、管线老化、漏水、倾斜等一系列问题6 F. _, h+ C9 P7 y' _+ ~
这处房产究竟归谁?没人认领?联系了这排居民楼所在的江苏路街道。对方表示,他们一直在协调此事。9 A& D4 W/ ` G, @7 q3 h7 h
+ V4 E, n+ s- W- C5 T& I8 u8 h据了解,2018年,停止收款的“驰骋物业”变更为“上海城建物业公司”。2023年7月,这排老房还出现过严重的下水道堵塞,当时也是城建物业出面解决的。之后,江苏路街道相关部门、区房管局和城建集团还专门为此开过协调会,希望理顺此处常态化的物业管理及收费。但从结果来看,未能解决问题。
城建物业还曾出席公房管理沟通会# N6 {1 A* U; a5 r$ S0 p
随后联系了当时还未发生变更的“驰骋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如今自己已经调离了,但据他了解,可能是由于产权人不明确,公司才选择暂不管理。
3 `% b% j9 [8 b8 {' C
+ |% h6 b, \5 ~7 [2 o9 I- y“公司领导也是新来的,都不知道有这个资产,不知道这个资产归属于谁。我现在只知道居民手里有一张租赁卡,这张卡是我们颁给他们的,是我们盖章的。但我们只是代表政府代办这件事情,不是实际的产权人。房产是归谁,我也查过很多资料 ,就是搞不清楚了。”前上海城建物业公司员工、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 N e9 j( r6 o; M$ W1 C
! B' {( t, C5 n& o9 u
据这位前负责人称,由于当时没有查出房产归属方,所以后续也都不了了之。江苏路街道方面分别又联络了城建物业公司,希望早日明确房屋的产权方,但至今仍在沟通中,未有结果。
老房子外挂着居民的衣物* Y$ q% j; E9 I W# u! v
7 k% M) [) {% {4 Q0 u/ V' ?( G+ u
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究竟谁该为此处的房屋负责呢?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
, v4 e) ]6 p- P& k6 } Q
7 C! r' N* Y1 ]) X% Q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物业管理师宋安成表示:“租赁公房应该由产权单位来管理,一般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驰骋物业或者后来的城建物业,应该做好相关的管理, 代业主方来收取租金 ,可能由于历史原因不是很清晰了。但不管产权怎么变化,管理公司该管的还是得管起来,该收的租金还是得收。但是作为房管部门,还是应该帮市民查清楚这个产权到底是谁的。”法律人士回应谁该为此处的房屋负责
- R6 F* G1 l1 F% a
( j5 d* L3 l, @! `3 j+ B1 J' j确权问题,至关重要。也应该看到,如今老房的居住安全、质量问题、用水、用电、用气,各种硬件设施明显都跟不上了,修缮问题迫在眉睫。
! x- G, K0 w7 Y2 H" C
, m% ]' M( N7 E# J; i但是我们也可以算一下,几十年来,这个一年500多元的租金,确实早就和现在的生活成本、消费水平都脱节了。即便是有物业单位继续来收租,仅凭当前的租金,要展开老房修缮谈何容易?
# H* P4 Y5 r2 ~* b2 d _- r( R) c* y# \! U
除了资金方面,要解决这个几十年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并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实现的。在这个确权阶段,属地相关部门是否能先做一些临时的措施和预案,至少先把眼前的居住隐患杜绝掉?
?) A( `3 T8 f* ]$ U7 u4 ]1 j! {. Y! Q' z8 ^( N: \
据了解,江苏路街道已再次与城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w* k7 u3 U) A- f: {1 h
( O8 ?6 L: g5 D/ 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