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晚上1 G" p+ |' Q: N7 _; \; `
家住浙江金华的街坊汪阿姨 照常在晚饭后外出散步 可她顺道经过女儿一家闲置别墅时 却发现了异常情况 “怎么家里有灯亮着的?” 看到别墅三楼卧室窗口有灯光透出 以为女儿回家的汪阿姨 赶紧打电话确认 却得知女儿一家并未在别墅里 “难不成是有人进去了?” 意识到有人闯入住宅 汪阿姨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随后民警赶到现场 陪同汪阿姨进入屋内排查情况
当他们来到别墅三楼卧室时 发现门被反锁 汪阿姨赶紧拿来钥匙把门打开 眼前一幕却让人惊呆了 一名光着脚的女子 正带着一个约2岁大的孩子在床上 吹着空调休息 民警当即上前质问 而这名女子见状后却淡定地回复道: “我是住这里的。” 夜晚擅闯民宅 甚至自称是房子的住户 面对这样奇葩的景象 汪阿姨气愤地与女子对峙起来发现拙劣的谎言被拆穿 这名女子又理直气壮地说: “实在不行,我付你房费好了。”
看到女子根本没意识到错误 民警随即教育道: “这是付房费就能解决的吗? 别人的房子不能随意进 你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那这名女子 为何会夜闯民宅呢? 在民警的教育下 擅闯住宅的女子老实交代了 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名李姓女子 当晚带着儿子出门玩耍 在路过附近时 李某发现别墅后门破损未上锁便带着儿子进入屋内休息 “我进来一看 厨房也挺干净 还想说买点菜住在这里好了” 语出惊人的李某 并不认为自己擅闯民宅有何不妥 并表示自己会付房费的 “房东不在,你擅自闯入 开他们的空调,睡他们的床 就是不对! 这不是付房费就能解决的。” 随后,民警带着汪阿姨逐一查看房间 清点是否有财物损失 最后将李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友:法盲真可怕!普法时间 擅闯民宅,如何处理呢?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视情况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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