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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局万松街派出所民警渎职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瞒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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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12:1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武汉
我于2017年在我的店铺对被拆毁的装修进行拍照,录像取证过程中,被西园物业强行将我从二楼楼梯推倒至一楼地面,导致短暂昏迷,外伤性尿血,多处软组织损伤,手指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于2017年5月9日向当地万松街派出所报案至今:我向派出所提供了法医鉴定证书,故意伤害我的嫌疑人照片,录像光碟内有将我推倒的过程,图像,声音,时间,并且说我装赖轻轻一推我就倒地不起等内容。派出所以需要对光碟证据材料辨别真伪为由,王警官说需要8年至一年的时间进行调查清楚后再答复我,试问自己个录像视频光碟证据材料需要八年至一年的时间鉴别真伪?典型的灯下黑,不作为,衙门作风。践踏了公安警察的形象,妨碍了司法公正,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 T" Y9 I3 n2 r5 L& K, k/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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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衙门作风”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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