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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Q( u( M* W- c# u* l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x1 {6 Y3 |0 l) b% B. f
双流区交通局:
6 {8 o4 q9 B& u4 O3 M: w7 p9 i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a( n# r' }8 E( t' D 武侯区交通局: 9 V* ]9 d, y. x" {7 F5 X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k2 r- `8 }$ O8 L& Y$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O; W& s! J' P9 C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s* {# [, M: Q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3 N7 Z- `, p6 f' `# ?7 K 被坑了 2 {: |4 ]0 x' V7 ^- x) B
遇坑刹车不及 2 G9 T- K9 ~+ s; J. T
宝马伤得不轻 r# _3 m0 Y6 V! P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n% W8 I0 }1 j/ Y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B3 M% |! ?8 O ~& h9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7 r4 J2 `( E( W3 K+ N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k2 Q* `7 m1 J' }$ ~0 ^& t" Z7 [; D,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G: [# g% C2 T( t1 A& U0 L" t' R9 r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N. J" }. H" S/ U
维修要花7000 " C; ~4 Z3 n! k7 s
都说自己无责 ) S" [/ r, R7 [$ Z2 P(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E2 d0 g+ h. y0 C9 Q: w9 y, Z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T/ e$ I3 f" O'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2 \$ ~0 ^9 I- X+ J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Y& Z/ P' h. b a* d' M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5 }0 z' V, M% e: r6 b
碰巧了 , a P1 _1 U2 M) P0 m: t9 W' a
事故发生地点 8 e6 k- B3 a9 g9 ]! B
位于两区交界 ; {" ?3 ~! ^- c2 X+ S( L: A'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H/ u5 z& U& N( j* M3 m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e* z7 d; G$ n& J2 q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q8 [5 T( n* E1 S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g# F* v1 @0 y5 A2 G3 N8 t7 g8 G: k; r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M9 Q U8 K( ? 该谁管
" N3 M1 s+ h& F( o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O; d2 S0 ]8 V6 i7 [2 L. ]/ l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5 W; s2 B4 \* P O& b"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9 n: ~9 K4 I* L# L# y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9 @2 @: c8 R+ h4 w; Y. O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n& [" v4 ]0 O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0 G& f* `4 m$ @7 e9 f: P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D* F. J: @0 B8 j4 l5 \3 |%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5 {6 ~( k) B" V& U P. d+ h* k,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v$ K8 H" [1 F6 J6 `+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9 U5 i4 \& S/ `$ [$ E/ l, u
律师说法 9 f2 \& `$ b f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z% y' S1 b! v: x& Y)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 f- ~3 O6 n0 X2 b" k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q& N( ^( H% G$ `$ [% x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4 g+ Q5 F# R& t% [: B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c6 V* Y" r' O*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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