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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d, w9 f& o7 T& z! ]* T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_+ h& y* v' z1 y( l/ d+ [ 双流区交通局: 9 F N, G$ u$ {2 S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R/ w; K, ~: ?
武侯区交通局: 1 P. l* g5 [$ z( N& F, E" m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1 [9 R9 q q0 t) ` G- b$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f0 [. t1 u; _7 h1 X y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t9 i( e2 H" k3 s/ _+ W5 T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0 ^3 `* M3 x, s% J# Z# z 被坑了 : O& j/ {3 `" Q; ?
遇坑刹车不及 4 }( k4 R: s( ]# \% [# b4 r1 ~
宝马伤得不轻
9 G& N" h( L4 b* w* p! t- u! e' f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O1 k- u( k1 e% n3 o- l3 T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j1 C5 d3 ^4 h- E: m! v( O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2 v5 X" x0 c# z% e; p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5 ?* `- z2 L2 p! \( w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z0 f C" m+ X2 L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5 `0 W0 R% o2 y
维修要花7000
0 W6 S9 C9 m+ P( l/ s# l 都说自己无责
0 {7 x: K' }( i, A5 D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8 U, t- v* T% i*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l" |6 M7 n; V. I' \2 V$ v4 o" F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3 ?; A/ s4 @- `) `& c3 ^8 v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v8 W% G0 i( t5 ]( W2 l" V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9 U6 ^; |" X* d' V/ G
碰巧了
8 e; \; ^5 W: ] 事故发生地点 % g( Z; O) B: F/ k/ `5 w# H) `
位于两区交界
' v. G- Q) L3 t- ~* F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4 p9 J$ U: I+ W6 t# H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W- Z6 J3 X5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D) c# k* B- _( K$ h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6 O& C* C7 Q" u6 W9 a+ u3 m8 z! a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2 \3 o9 h, J4 I3 t- ]" V
该谁管 $ u; H4 ~) \/ k9 s7 o6 P7 s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1 P- |/ p% U0 W: d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i9 i6 j. s; p, X2 H/ c3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5 e2 l8 u4 Q2 k/ u( u(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5 @' T9 Y. Q& o, M/ T) Q' e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2 n; B( w+ }8 c* X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b- o$ x2 N2 G- z8 j. l9 u7 j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S& B) l% C# A1 n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U, U" N" T& F4 e' ^+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8 s0 g. t$ K7 {. ?5 f( i; N2 e) b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y0 S0 Q/ H" q* z
律师说法 " T1 s! w5 D7 G3 I7 Y. p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2 I# B: B2 T! q& U$ p8 K. l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H/ R& @6 L3 h8 a P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P* U' a7 D1 P4 F$ s!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G. W9 X2 h# `( A2 C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X) v5 f! k/ w8 R$ z&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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