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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3 \1 p5 z! \" S! I! d/ M2 W; U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c, R6 x6 h2 Z6 |. z
双流区交通局: 1 i4 f0 Z' {- J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P; h, m H7 y6 Q; S W0 f 武侯区交通局:
$ K1 g5 |/ b0 @2 f" g N, l*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4 X8 d6 f: s; n/ K% Y1 z& @& l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P" t: g0 D: P* p/ `* u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7 U( }$ g+ B9 D6 ]6 Z4 n+ Z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6 S5 d) j) Q% j9 R4 e/ t$ t5 K* ~
被坑了 % t8 w6 O$ R" p' q1 l; ~: z$ G7 A
遇坑刹车不及 6 R9 ~' h# J! d6 k* Z9 }8 V' [
宝马伤得不轻
: ?8 G4 c$ o2 {9 Q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 s' A! s3 Q/ {9 F2 h3 y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k, ?% e7 w8 G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P) J s6 t* b# N" m: R+ j$ Q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b5 i. S: ^. ?7 Y; o' b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0 y& W! K$ N& t3 ?$ E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n6 n* E% \( o' m
维修要花7000
6 X' a$ X" O/ P6 D 都说自己无责
) ?) r+ C4 \; V) }$ m1 q N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Z( ?- i/ i& v7 I# e9 X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Z/ M+ W! p% {- P$ ~+ Z8 g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2 x. Q0 G2 A2 ?$ ^6 p8 F6 t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J# O4 e- u% K6 r# y C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7 g7 B' l e( L, v% k4 D. w! p+ @ 碰巧了
( {) l! U# [: f# B" W7 } 事故发生地点 & @! ]4 P0 ]; {) t
位于两区交界 9 {! I3 S6 Q5 ]2 \$ `1 C2 y: _0 R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3 T1 q5 r8 o- O% m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H- M+ j# n7 y3 F6 q) V5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9 D( c7 [+ B, X; T# N1 N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0 T( @; b; t# E; G; G8 v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M v9 j' W8 Q. d9 c& T
该谁管 3 Y* B% @$ T( w- u: b+ y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N2 o2 g8 q: F2 T- G1 i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4 [- V. s$ c; w; Q k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8 O0 `5 d4 g# o2 T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6 H, Q5 Q4 e0 w4 d) U! ]: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U$ T" O# a/ s6 ~( D& g3 J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2 H& Q" E0 B3 t" J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9 d+ [1 j+ a0 c5 V. h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i( a2 r* C0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j% C; O Q: o7 }+ f7 W8 G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3 l3 n* v% y# j
律师说法
+ {$ N: F! X2 |5 G/ N. P5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A, C/ O) A+ T5 Q5 W2 W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W2 u, Q- I3 `& y4 c' A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W8 q7 a1 c4 K6 f&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r& T0 d! i+ B( o, n& i h1 {$ R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P. g% w/ O$ O9 W;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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