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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K( ]* g: J7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4 N, Q( k, K' H- c; K% }) h
双流区交通局:
8 a" R. B! Q& z* {% p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D' H# f% ?; k* Q2 m 武侯区交通局: - N* n* J5 x& Q5 E2 R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C8 U2 E5 M6 a4 s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9 f; ]) T# k( a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P( J/ x8 M2 p" T7 W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8 X5 S/ V- K7 E( X% z1 c" L
被坑了
4 b1 {1 J( U- q- `+ K2 l 遇坑刹车不及 # N) G% S+ P7 @2 a) P3 T
宝马伤得不轻
5 G' M- U3 _* M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T. s" P$ d5 C4 c0 t; ^/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0 _3 {( t- G- j: I( Y/ x7 V0 n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z* Q/ V, o1 P1 T6 l2 u2 h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5 e: A U- V2 @8 ~ i d0 r5 f+ Y,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U* z' I! T+ J% c# i+ O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8 _& b# Y. C$ A" f9 @
维修要花7000
# R/ B) m0 @) \0 D2 Z+ Q( q( T4 s 都说自己无责
5 Q8 f' \ D) `% C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k2 P0 [1 {- x# T' p9 l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l2 G, ~1 j$ R8 P4 I6 f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C1 R! \5 @ X0 e; H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t: U% k' I# b' ]; f4 n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D+ ~; e; J0 S0 y1 F0 [, [* p 碰巧了
- ~& q" H) z8 {* ] 事故发生地点 6 @& O+ d$ M+ \% u; [: U, \% o0 J
位于两区交界
- c1 f) x/ W) G7 U1 {& p2 O(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2 \9 z& E& n/ t" T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6 z$ o- f7 _# F$ o( f+ r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y) i/ T7 P9 S+ \% s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 u( F4 H8 a# T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1 P1 z! a) w4 ^, P" ]9 Q' f( k
该谁管
- C) R& K# z* J! {3 X Q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X. l1 Z0 R) J1 X, c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8 B% Z9 U: J; D' A$ B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d: I/ Z4 E. x z$ Y* U3 `' {2 v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1 ~% y! _. g8 S. |$ I! g( N6 k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2 j% S" P6 p0 J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7 C- I" L7 G+ g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 G5 @0 ~ p' q, k1 V+ K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1 Y# ]" v: P/ R: S4 \1 A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e8 z; v8 f* A,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u6 c' X5 ?% {9 S, h8 y: i8 z/ y 律师说法 6 v$ j+ Z8 X# t, e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0 K' ^! v* w/ m3 ]; A7 O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 V0 P0 @! K0 T1 }, j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C g* g! `* B. n# p- \2 a$ |: M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W7 S9 h/ z6 y9 n- \2 E: M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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