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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t+ O5 s0 Q, ^. d1 G( c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b: O6 n3 z/ M' O2 k6 l% M% B
双流区交通局:
9 M$ o: j) C$ t' I% w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0 I/ }7 A* d* g U 武侯区交通局:
$ a" \+ }- l- r( B1 P* k/ t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6 _" k7 C$ L* f* S8 S, n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6 Y- K$ @0 j5 c$ B7 r% N: V+ w% k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B s# Z- u* r( ?( |4 [3 W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N/ O0 G) c" [# u# ]9 Z
被坑了
) [! e& ?6 x, M; k% [7 i: M 遇坑刹车不及
# ~6 |5 F4 j5 `5 {3 i 宝马伤得不轻
; y# E6 b/ X2 w7 k ]& a0 { g$ j( G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s8 q8 t- ^6 _; ?7 X' z8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2 l7 G/ z' d1 W, c, u3 U. c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E# ~1 I. ~( `6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R: V& m2 M! e. z1 h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U' r6 P+ H, V4 Y' x6 I8 Q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A3 g$ [* [" @# T" R3 i T3 R# f
维修要花7000 - r" `8 Q @9 a" Z2 }
都说自己无责
0 b( e1 r/ G" [+ _+ A, _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8 `! D7 e: F+ Z9 S. g+ s$ Z$ k/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I) F* U* B7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0 S* c2 _' u, A- L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M/ l1 p; c' M' h0 N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a3 ~% m( x% P1 k6 S8 f8 e
碰巧了
$ u- m8 A8 d* ]& d' _8 A 事故发生地点
' b8 ?2 x* t6 k3 K$ z1 i4 y( R 位于两区交界 , r' @/ [. Z* z+ L3 m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v9 i2 s/ r4 X" d. {9 p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q- l- S# [0 t& e# A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 H6 E) t7 o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V: T9 v( N: W) u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9 g5 i6 M# i) \) G
该谁管
) l6 b/ i6 h" W; N7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C! j7 Q: _5 ~1 R6 @2 d* q' B-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Z/ r4 ]; U( y) |4 |% k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2 b3 |% G2 _#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7 z d( q# O: X+ |0 ], j$ G" w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9 e; ?* F9 f8 c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0 d+ U$ ~/ n5 D% @. M- v6 j: }; u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S; s3 P, S& x/ W! u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z& U) o! B$ y+ S) V6 D7 E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O( D: B* }9 F. Z1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3 g/ N2 A: y. ?' M1 R4 i 律师说法
1 M8 Q4 q9 O f6 c9 f2 r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8 _5 M2 T$ \0 q: K0 n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r! d. J$ G,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8 \( Y/ W' v$ T" r' `: ?8 h3 U% v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N6 o6 o/ \( V+ |3 P2 G) H$ x7 h$ l(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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