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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4 L: ]& k i; s& P( Z1 o7 h6 B" z5 {7 A%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9 f7 Q. ?4 ?" K! |0 q4 } 双流区交通局: " ^4 y y5 M8 o0 m; h, W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z% o# Z7 r9 |: h. i, b/ E
武侯区交通局:
" N# C5 Y5 m$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h8 U: ~0 m# s7 t* {5 h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j% O' `4 m/ V1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T" [9 s3 s: c% O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8 W+ @+ r8 ~; S8 h! S/ n! {/ H) B 被坑了 + j" r |5 X9 ?: a% R. q
遇坑刹车不及
c" f, s. @4 K. r( s 宝马伤得不轻 ) `2 I* [3 `8 U* e/ J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6 I- m# o# Y5 s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 U6 q1 a2 L4 C' @, R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j, {: I5 Z; \0 H" |: F# e3 Z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7 e1 }; l8 q" }1 D/ Q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p9 {/ S4 p3 C. p4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1 b- i1 V; G% k
维修要花7000 7 m$ k$ u. y9 r+ _
都说自己无责 / v' v$ o1 h8 d/ H$ W9 j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b2 F- T9 i& L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9 V: _3 K9 G: s, K0 ^4 _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 M; q$ |: k1 Y- I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a+ i" f5 r, d/ P1 W) \+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J# o9 |# Z5 ?' n 碰巧了
. q# F* z6 f+ O% J' r3 \1 J 事故发生地点
1 Q7 Z3 j g. J* ?% C 位于两区交界
! B% C8 e+ }8 f7 m3 h/ u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j% g3 m/ z# S; \ n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4 B2 _8 D( ~7 e- _. ^% z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T' P0 ^0 h y: ]1 R7 V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J) l9 k) T* i- h) u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U1 [( h7 K5 w4 m2 D 该谁管
$ F9 i! ]1 Y: h, E: v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h+ @+ b* v, o, M! m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7 n$ h9 r+ A, P2 c. C*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r& N/ s# i j8 m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7 g: s' Q1 e6 L4 q7 H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9 [7 K. z: T: Q3 k& |$ z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4 y* `& j) N! N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P# j7 }# v1 x; x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e1 m: d8 D8 v8 V7 B E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8 c W0 _( H1 N% B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x1 X$ t' x+ p9 K* l# Y4 a9 _
律师说法 . L7 S! Y0 l8 }$ o8 r% K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h- |- t, d% @" w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c/ z" O( p3 n: t5 M, U7 x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B& k6 s5 h/ p+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4 K" t" K# ~( F* S4 l1 Y2 ~+ H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 I/ p* q- b,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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