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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 G+ ?, [$ ~: d% M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V" _0 j3 `( ?. P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 E3 d( w. G9 w0 r3 V; Z0 m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 _4 K8 h9 Z; Y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9 F5 L m3 g8 p% N d7 f
投诉帖引来谩骂
% ?4 n) V( u# D( i( m) T要求删帖无人理
8 q- _, b: |4 A) N3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 w5 i- w1 F8 _0 y0 \3 ~9 L$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X s% q9 l- B/ o+ |$ V( y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S2 q8 Q! g* A& T$ E( H& Y' g; ?* k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 n9 D5 g6 z; f“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Y2 e* T2 \; F1 i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 J" z5 i+ f3 f4 V# G/ p'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H4 p! \: w# x- S& S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b6 A5 |8 |7 s7 k9 c, o# d2 s法院判决:
) w! w$ y$ e5 M5 J9 W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0 s7 `( W) E i9 {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0 v7 D0 r( Z; X2 E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5 _! M/ \$ N( y, ?7 h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B- [7 i: x. c0 f" g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4 M& k4 h Z! a# n2 X0 W1 q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s. ^ {& W1 ?# R* @+ c7 _- x) |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7 K# F, z4 B* K# Q5 v
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V9 |* X9 i5 }$ X& `% o, J, [9 O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5 l. h% i8 n4 ]3 n9 U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0 z! O: s# T9 f+ t) }' H4 f) x, V+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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