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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b) k6 E4 G; }! g& T; H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F' T/ P+ j# y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 a! D5 Q& F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 ?7 X8 h0 p+ o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a# g6 I2 E* A
投诉帖引来谩骂
/ `4 U0 x3 u7 \: A7 ^: x% U要求删帖无人理
; W. @% c& L3 X2 j( @; X;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F$ t" G) D( G) m5 [8 q# t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9 `: n5 z7 A! V. y1 w0 v9 X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c. P, _1 \, v$ Y2 f0 G) j, c, T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 T; I. b) @, H0 B) i( k7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b0 @- E7 g' C9 s5 w1 T9 R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e1 D9 ?7 {' J) G# I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u; X5 ^( V7 X h! O# c4 K, s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Q) N7 L5 z* k; A
法院判决:0 v C3 F) N, `. r* {- e# v Q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 @) y! n% L! u7 ~1 I: N6 z% n!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5 e s5 L+ G9 r; q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B4 r: W/ Y; n; Y, Z) n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M- g9 n0 @- E+ b5 f, e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8 H* y- [% s- Q( N# x1 ? W" e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2 z- W) s6 ^6 I8 e$ y Q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M& w2 F' D+ [/ v7 G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9 ~, p4 A4 ?- T; C, v$ }% r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m2 c% n- _* l, k) k7 t# X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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