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检测报告,工程的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并不认可。他多次向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反映山西路桥一公司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其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工作人员刘凯口头回复朱竹林称:“桩基质量没有问题,山西路桥集团不能出具表明工程质量没问题的书面材料。”3 S, m7 _8 M }) S s0 }' Z
u% O R! z! Y8 r% P) Y: r 据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便道主要工程数量表》中明确规定,该合同段的施工主便道宽度为6.5米,铺设18厘米的水稳基层、18厘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然而,山西路桥一公司所在标段修建的施工主便道1至3。几乎全部没有按施工设计要求铺设水稳基层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一部分路面上撒的碎石渣,还有一部分是土路。据知情人介绍,施工便道只要在规划设计中有明确要求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工程的投资建设方一定会给施工单位拨款。山西路桥一公司拿到钱,却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施工便道,涉嫌侵占挪用了这笔工程款。据反映人的保守估计,这笔工程款起码有大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