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喝醉这个问题上,世俗有着奇怪的偏见,若是男性喝醉,就成了做坏事的合理原因;可若是女性喝醉,就成了受害的合理原因。 ! I. l6 r. C( H) B; e. U 3 `" a1 b; {2 ^2 l9 L5 x4 m. g. q毫无疑问,这样的偏见是不公的。在一个文明社会里,喝多少酒都不是施害的借口,更不是受害的根源,因为文明需要把人作为人去尊重,这根本无关外在的身份、性别乃至事件发生时个人的状态等。
原来有个女子醉醺醺地歪倒在地,一看就喝了不少的酒。这女子便是谢某,谢某原本也住在这,当天因为工作的缘故参加了酒局,她酒量一般,仅坚持着打到了车回来,下车后却没能成功走回家去,而是半道上就醉糊涂了,走到小区里还以为已经进了卧室,竟睡在了地上。 : y! ]6 y6 W% i, b* Q , l; E x. C e+ @' j2 p. t尽管已经入夏,这么在外面睡一夜也是会感冒着凉的,张某回家恰好看到了楼道里醉倒的谢某,上前查看一番,叫了好几声,谢某却毫无反应。5 @. G' }7 K; Z7 g0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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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张某还有点好心,找了一番,找出谢某的手机,准备打电话让她家人来接回去,但折腾半天,张某却没能成功解锁,只好将手机放下。在对方醉酒没能叫醒又联系不上亲朋的情况下,张某原本应该做的是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