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700元办卡并购买了私教课,在成都上学的小周说,私教带她做“坐姿夹腿”后,她大腿内侧肌肉疼痛,之后被医院诊断为“双侧股内侧肌损伤”。按照小周的说法,事发时健身房内有监控,自己多次喊痛,被私教告知“正常”、“坚持”——但私教只确认:小周反映过重,“我调整了重量。” 小周看来,健身房应当退全款、赔偿,健身房认为这项要求不合理。小周被健身房要求做鉴定,证明伤情与健身房训练的关联。一个多月的协商没有结果,拨打市长热线后,小周也开始向法院提交诉状。女生: “跟私教健身后大腿拉伤” 今年3月26日,小周在网络上检索后决定去IFS楼上的一家名为“舒适堡”的健身房看一下。“在那里做了体质测试,私教说我存在亚健康、身体不协调等问题。”小周说,冯姓私教多次称健身后问题会改变,“在她引导下,我花1100元办了健身卡,又花3600元购买了12节私教课。” 4月23日,小周去上第五节私教课。她表示,那天按照冯姓私教的要求做完5组马步蹲后,她被要求做大腿内收肌的拉伸。按照小周的说法:教练直接将重量加到“45”,“我试了一下,和教练说‘不行’,教练下调了重量。”总共要做三组,“每一组休息时我都说过‘痛’、“不行”。”小周表示,教练一直让她“坚持”,直到做完。 接下来,她又被引导做其他项目。小周说,因为痛无法完成,她被私教带到另一处器械练腰腹,并做了20分钟的有氧运动。“然后我就自己做拉伸——没有教练指导。”她认为,整个过程都能在健身房的监控中看到。 “教练说,是正常的肌肉酸痛。”第二天,小周忍着痛去实习的地方上班,晚上又去了健身房。“太痛”,小周说,那天她没健身,选择蒸桑拿。第三天,疼痛加剧,“晚上睡觉好几次被痛醒。” 医院: 双侧股内侧肌损伤 第四天是4月26日,记者注意到,上午小周在微信上与冯姓私教说起了大腿内侧肌肉痛的情况,并说“痛了三天了”。对方说“如果肌肉拉伤了,最近就不要动了”,又说“你自己把它拉伤了,拉伸时不能太用力”,并称3-4天会好。当天晚上,小周再次和私教提及痛的情况,微信中对方称“是正常的肌肉酸痛”,认为是“大腿内收肌”,并提出“热敷”的办法。 就在当天晚上,小周说,因为“痛得不行”,凌晨12点半,她在室友的陪同下,打车去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二天下午,她又去了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就诊。小周出示了一张有医生签名的病历,诊断处写着:“双侧股内侧肌损伤”。 私教: “小周说过重 我调整了重量” 4月29日晚上,小周和朋友一起去了健身房。“健身房说五一之后处理。”她们录下的视频里,一位负责人表示,需要医生出具证明后协商,“如果能证明伤是训练中导致的,那么最好;如果不能,我们再协商。”冯姓私教对于小周提到的“现场喊痛”情节,她只是确认:“她(小周)告诉我有点重,我就把重量从45调整到35。”她也提到,该项目完成后,小周曾自己做过伸展动作。 次日,小周提出希望“五一”之前解决。微信记录显示,下午4点多,冯姓教练留言说:“‘五一’之后你把医院证明、挂号单据等缴费记录全部带过来,前台给你处理退课问题。” 5月8日再协商时,小周认为,对方的态度与第一次协商有了明显变化。小周介绍,那天健身房方面提出一个方案:将其剩下的8节课转让,并转让卡,但要扣除相应的手续费。“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处理。”小周说。 健身房: 诉求不合理 请做医学鉴定 5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IFS6楼的舒适堡健身房。冯姓私教否认了小周的说法:“不是(那样)的。我们带她训练的时候,重量、辅助在监控里都可以看到。”接着她以找经理为由离开,再也没出现。 健身房内另一名“中心主管”现身并表示“经理不在”,记者的采访诉求可由她转告经理,再由经理通过邮件向香港总部申请。不过在前台,另一名谢姓“中心主管”又说,门店没有权限向总部进行邮件申请。谢姓主管留下了记者的信息,并称会告知经理,但是联系到经理的时间不能确定。当晚,记者并没有接到其所谓回复。6月1日,记者再度去往舒适堡健身房在IFS的门店。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经理说了,不接受采访。” 不过小周向记者出示了5月27日她和健身房沟通的电话录音。电话中,一位工作人员确认接到过消协方面的电话。对于小周提到的私教此前让她把单据交到前台送总部审批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教练私人承诺了什么,你可以跟教练去沟通。”对于小周的诉求,这位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没办法向总部申请”。该工作人员重申了退剩余私教课费、转让会员卡的方案,但要扣除20%的手续费。如果小周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不好意思了。”末了,工作人员提出,若小周坚持认为系健身房的原因导致其受伤,“请去做医学鉴定,当然对医院等级、医师名字和资格证都有标准。” 目前,小周已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此事,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另一方面,小周也写好了民事起诉状,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目前尚在审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 摄影报道 (部分图片据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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