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刘市长:
4 K5 J0 n5 A' o3 u! o6 [6 e% m. D 我是古蔺县边远乡镇的一名教师,就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评审问题向您倾诉。8 T& `# Y( S9 H# Y$ R
省市职评政策规定: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评审“民意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这一规定实行以来我认为有三大弊端:; I( S: h5 t2 a- U
第一是有失公平和公正,在评选竞争中,易出现劣胜优汰,严重挫伤努力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工作,成绩优秀者得不到教师的认可,助长“小团体”和“拉帮结派”不良风气的盛行。我校近年来这样的不良风气盛行,优秀的教师在职评民意测评过程中,往往被淘汰,今年更是如此。
( t" X$ g) o7 s 第二是人为地造成人与人之间、学校的不和谐。; s6 S" P: L# ]+ X* k- |8 O
第三是这样的不良风气盛行,以职评激励教师上进,提高工作积极性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失去职务晋升实际意义。
. f0 E; A" U( c P j 这一规定的弊端,县教育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时,我曾经汇报过。我建议:教师职务评审,以工作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充分肯定成绩,遏制搞“小团体”和“拉帮结派”不良风气的盛行。
. S0 q3 h$ a- i) l3 I 不正之处,望尊敬的领导批评指正!
; d" [1 _( {% Z: M4 H6 P2 v" D
4 U- ~5 g' }) T. ] }2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