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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2 {8 A4 B: s$ \6 h; o E;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a0 u/ q, @$ X: @7 A
双流区交通局: 5 L0 t& a, h I* ]* z. P: M& B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o' f+ ]4 A8 B' X0 y# Z
武侯区交通局: 9 u: s$ S: _; ~- v# a"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8 ~. O+ g3 G: n,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 d* B* B) R9 J& h, ^9 V. I( Y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5 t7 W7 q5 j# ?, y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8 ^2 ^! h) _) `: ~ 被坑了
! v" V* \* u/ v0 h, F 遇坑刹车不及 ' L3 g6 h4 b/ t6 c% E
宝马伤得不轻
7 d( W% I$ l/ P/ N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H4 {) t% J8 b2 O6 R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q( G1 q. N" ]* i9 h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g4 w9 ~, _1 N( N9 J, M; C#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w4 \ ?0 K- a7 x$ a$ H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P5 ^- b k! U/ F: L) b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W& A) W" V& W1 u: k
维修要花7000
, x+ C( w) \6 t$ d/ F 都说自己无责 , O1 Y- ?8 m$ i. t/ Y4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1 z' N- F! _( v+ o1 P+ R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9 Q6 h$ o/ g& G# g* q; |7 u4 G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I3 y: `3 g. u3 R U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K. v. f; ] e% _1 b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2 A" i: ?% }' R5 \" o' h 碰巧了
7 ^3 f. w: R' S 事故发生地点 4 ?* S# ?* t& h: b
位于两区交界
5 F$ r5 i& f" X1 [3 d2 i1 Q7 c% L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b4 Z/ d8 s8 {: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D/ ?) B, V# M( i8 k& x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D$ s4 P: h'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8 r$ F% v% Q" n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l$ r( F: E. E3 ^" g# X8 N7 c 该谁管
* d. C+ |* n& r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 Z8 e7 B7 }( x/ J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8 Z$ l/ s0 U+ U) z5 I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P# w- w7 A5 H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x" b: N$ k) p4 M2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B$ {& u- y7 I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1 P- q2 Z# P- Z. G' V3 a1 Y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7 {2 D7 S! \+ G2 p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P, U% N7 A1 Y8 t2 n8 b0 R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6 n: M. z( q% P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1 R) @* n) ~, ~ 律师说法
2 N/ N* V8 I0 o/ p0 Q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3 `- ~/ h$ T/ p; A4 I) D3 }' Q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x2 B) h* B/ v) S& E9 E) K3 I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 d8 f; @7 L7 y9 Y/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1 \1 U! P/ `& V% R$ w$ l A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4 z# d& l" F5 V% 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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