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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3 w: J P! Q- o( i( N1 f0 X# C' m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G7 z0 S- ^4 I: y' h# R+ { 双流区交通局:
4 B! _& V9 D- J5 \/ i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q0 W) v5 L5 w1 x
武侯区交通局: / k! o+ `( H6 N+ o6 |#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K/ D( M/ H' ^7 C* J1 j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K8 h! I& n( l5 H% L3 g5 x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F7 ~) `! w" M5 y4 r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6 \8 [4 c Q 被坑了 Z% n9 P0 z/ J/ p9 x' u. }
遇坑刹车不及
, J1 }- J6 ^2 v 宝马伤得不轻 ( g. Y. t) @6 F- u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9 B0 d. [) @2 l* ], W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 W% [! ?$ w& A8 y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J( _4 X E6 S1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t- W, j' d8 h& b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7 r& b1 a; s9 x4 q1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p" Y5 D E- e( x
维修要花7000
( W3 E0 a M, }( L3 W% M3 M 都说自己无责
+ s6 {2 D- x# B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8 L" R( o3 D0 Q; E' j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w3 L' n; r" o: M3 ]" l5 I% n/ x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7 x5 A- Y: b8 q" l- E; H6 ]8 A# d0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8 B# G5 C0 B9 Q) C! m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3 _5 j# G$ w1 |& V4 j1 a5 {, ?+ z
碰巧了
' J% m5 k' |0 B( ?& d- U, J; r k 事故发生地点
6 |1 c. D7 M' f+ v/ o% o 位于两区交界
, j- S$ y) Y! w" M( I8 e4 T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u6 w* z7 g1 y2 G; a: C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s7 x& _2 d" [$ G$ O( d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e2 T7 v, l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Q: D0 u6 D/ d& A" V/ Z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Y q) [. d5 e9 k5 ]9 H; g
该谁管 + n, m- U( e! x3 c; a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J: J2 J3 Y& c* O- W( U; O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5 l* `4 o9 s6 })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6 `0 }& E* C8 k9 [+ T: y! ^5 i8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Y& J# J$ N! z2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M6 j. V0 L8 s/ l* Y" ?% E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M: C7 O, K ^& S7 h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4 \" r- R- `4 L/ z. P+ Y' E$ E: A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n( a, k3 i& N$ [. O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0 B# o. Y5 G/ o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 f* y' q1 C1 A, f
律师说法
2 @6 t" R! l/ a- S- C- W/ M) b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4 ?7 i' L) \" @0 O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j u; C' n9 V" g& l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6 D9 ?- v w4 Z/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z& o! `- K! p6 g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3 I7 @5 Z) H8 f! 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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