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b. `5 P; ?6 J& w5 a - J, L. V, u2 X1 v中国电信遂宁市船山区分公司,在协议中设局挖坑,坑害消费者以及违约乱收费,恳请管理部门出手,以免无良企业坑害更多用户引发更多民愤!0 j; M) x; h |* x# M9 j6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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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背合约,暗中提高收费 ! ^8 w) y' h+ U0 ~本人于2024年1月28日在船山区河东小康小区中国电信营业厅,将原来包月169元的消费套餐改为包月100元的套餐。办理业务当时,本人反复向营业员确认,是不是办完后我整个家庭的4张电信电话卡总共月缴费是100元,负责办理的营业员一再给予肯定答复,而且在协议中也明确写清楚了。 ) i" e( k2 S) y. s, i但在此后的实际使用中,中国电信每月通过手机短信向我促缴的金额却由协议中的100元擅自提高到120元,对于缴费金额的差距,本人多次致电中国电信客服请予解释,对方却始终解释不清,并且在双方对价格有争议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超额收费!为避免手机停机对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本人不得不一边按对方要求缴费,一边另外寻找解决办法。从2024年2月至8月,我每月实缴的费用都是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