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 }$ ^# i7 P 3 o3 u* a; U, |; Q2 M) Y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盐井村社干部伪造了2008年9月13日的群众会议决议复印件,称1982年3月给吕某州补划了林地,林权证无效,该复印件上的46人手印其实是给每人发钱的手印,将该名单与写好的会议决议上半部决议内容相连复印下来,村社以此伪造的群众决议复印件为由,便急忙于2009年3月11日私下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以40万元的价格将猪市河坝林地卖给开发商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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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站公司获利最丰 如今这些房子都去了那里?) 林权继承人吕某平因外出务工,将原始林权证交其嫂李某叫李某主张林权,李某找达川区林业局,该局分别于2010年4月29日、12月27日出具17号、47号函,认定政府给吕某州颁发的林权证仍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