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 诉 请 求 书
% P' c! V2 _! ]5 E6 a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s" `5 C. I/ @: m) O/ b5 l 此致
& G2 }' n, x* A. ] X, H" o) U' k南充市房管局
. u' |7 m5 j, [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
( t, l$ s; g( C6 ^' R6 V$ M 2014年10月10日8 f$ q, S# a" U9 N+ T- V
( U* i) o; c3 Q3 ?- 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