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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0.8]12月24日,浙江杭州一所大学的女生发帖反映,“在某高等985/211学校实验楼女厕,被一男研究生偷拍,因没有第一时间抢到手机,照片被他删除,所以没有证据,警方的处理结果是‘不予处罚’。”
; k5 t& `2 ~3 M4 p[size=0.8]12月25日,该校保卫处答复记者,称此案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 q$ |; S% x. i; y+ X[size=0.8]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手机中没有发现视频、照片等直接证据,但并不意味着嫌疑人就一定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size=0.8]女厕门口,一名男生从里面走出* M9 O% N1 \ r) ^
[size=0.8]>>>女生称被偷拍9 u ^% A. k- N6 K
[size=0.8]“人在女厕当场抓包,承认手机位置在隔板下”
/ J$ B' D' S' D8 W( v2 G[size=0.8]12月24日,这名女生发帖反映,“在女厕所被偷拍,报警居然没用!”
. ^4 c2 K4 e3 h! Z* l[size=0.8]据该女生介绍,事情发生在学校实验楼厕所,“没想到这么好的学校居然也有这样的人,也没想到发生到了自己身上。心情复杂,女孩子怎么上厕所还要警惕这种事情!”
, a5 b6 \6 f! I% e( `& D[size=0.8]12月24日傍晚,该女生接到民警电话,“说是最后的结果为‘不予处罚’,这男的啥事没有,这违法成本也太低了吧?”2 H& L+ C: e) p6 f; o
[size=0.8]该女生感到难以置信,“人在女厕当场抓包,手机位置在隔板下也承认了,隔板有点低,不靠近另一侧根本发现不了,然后还能看到一整个横着的手机。”
女生称,人在女厕当场抓包,手机位置在隔板下也承认了
[size=0.8]隔板下能看到一个横着的手机- a# C; J0 r/ N
[size=0.8]>>>女生感到气愤& r; l* V) k& u9 X) y7 v
[size=0.8]“当时尝试抢手机,他抓得有点紧,没抢成功”
) K, s. }& E( K& l* E \5 }[size=0.8]据该女生介绍,“当时也有尝试过抢手机的,他抓得有点紧,没抢成功。然后最后因为没在手机上看到他拍的视频,现在就‘不予处罚’。”
; @$ P' Y1 F4 j+ s: }; v[size=0.8]有网友认为,按女生所说,这名男研究生的行为应该受到学校处分。该女生回复称:“学校说等警方结果再说,傍晚警方的结果刚出,学校还得等等。警方意思我理解一下,是没找到视频,算没偷拍。我直接崩溃了,怎么会这样?当时场景都录像了。”6 s+ ~; i7 D$ b) i7 f, W
[size=0.8]女生感到不公,“他就这样全身而退了?偷拍只要手机不好复原,被发现了就在隔间里删光,然后就是‘能奈我何’?这种情况还有没有可能继续反馈,就这么算了吗,好难受啊!”# {7 z; ~0 x5 _$ @ a
[size=0.8]>>>总结三大疑点
. l( { L4 S, Y+ j. F[size=0.8]据称男生辩解走错厕所,随后改口称男厕满了1 E, u% l2 H. w' d0 X/ ], e
[size=0.8]该女生总结了此事的三个疑点——疑点一:男生前后说辞矛盾。' i& \( s2 J5 R3 J7 O {# n
[size=0.8]他一开始辩解是因为“看错了,走错了厕所”,但随后又改口说是“肚子疼,男厕所满了”。这样的改口显然非常可疑。首先,该男生是这一层楼的学生,已经在这里生活和学习很长时间了,怎么可能走错厕所?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其次,男生说男厕所满了,但每一层楼都有男厕所,只需下楼就能找到空余的厕位,这个说法同样站不住脚。报警后有人询问了该层所有男生,没有人当时正在上厕所。
7 F/ N2 ` ` F; W; }. C1 r[size=0.8]疑点二:男生手机位置的可疑性。他解释说自己当时是一只手拿手机,才让人误以为他在拍摄。然而,事后有女生进行现场模拟,发现隔间下方的缝隙很低,如果要让隔壁的人看到手机,必须要非常刻意地将手机伸到隔间下方,这种情景显然不符合男生的解释。$ s% d" d3 W0 w! h9 z
[size=0.8]疑点三:男生有过类似的行为。同一层楼的另一位女生回忆,事发的上周也曾看到该男生进入女厕所。当时有女生正在洗手台,他立刻转身离开。当时女生以为他只是走错了厕所,并未在意。结合这次的事件来看,他的这种行为显然十分可疑。
, r. c/ ?# a; X9 N( R0 }. q[size=0.8]>>>校保卫处回应0 d; e8 {! E! p8 d: v
[size=0.8]“派出所那边没处理,那我们这边也不好处理”
" [2 _: O! _' t[size=0.8]12月25日,记者联系涉事学校研究院,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学校保卫处,“没反映到我这里,她报了警,学校保卫处应该有报警记录,应该会有处理。她是发了小红书吗,这个事我们没有对接过。”
% r' b5 x7 @$ J9 A% N* z- F. P[size=0.8]记者联系涉事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回应称:“你是说玉泉(校区)的那个事吧,你要咨询一下玉泉保卫处那边,那边是分校区的保卫处,是他们在调查处理。目前什么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他们是直接和派出所对接的,你要问玉泉那边怎么处理的。”
8 \. t; x& @! n! D5 R1 y% p g[size=0.8]记者联系该校玉泉保卫处,工作人员答复称:“我们移交给派出所处理了。公安机关在处理,派出所那边没处理,那我们这边也不好处理啊。这得有证据,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我们跟派出所处理,没有证据的话,那人家就没有这个事,我们就不好下定论。”
0 p# m L% g2 L/ `+ o& p1 ][size=0.8]对于这名男生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 G6 D; _' N3 \
[size=0.8]记者联系杭州市西湖公安分局玉泉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我们是有民警在处理,需要联系办案民警。”
' B$ S+ ?7 i2 B3 M/ a$ |4 [+ H[size=0.8]>>>律师说法" f0 j3 ~' W6 _# Q- v
[size=0.8]“手机中没发现视频,不意味嫌疑人就没违法犯罪行为”$ b$ V* {0 Y0 F6 z' [6 I3 C. O m
[size=0.8]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H: p# T5 W( J, ]; f9 J+ Y, }
[size=0.8]“虽然在手机中没有发现视频、照片等直接证据,但并不意味着嫌疑人就一定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q% I( `0 Y8 d; H
[size=0.8]付建指出,偷拍他人隐私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认定违法犯罪,证据是关键。虽然目前手机中没有发现证据,但男子前后矛盾的说辞、手机出现的位置很可疑,或者曾有类似进入女厕的行为等间接证据,这些间接证据也可以作为线索进一步调查。! y" g4 p/ [" G4 p7 L, c7 `
[size=0.8]付建建议,女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可以要求警方进一步调查。可以向警方提供所有的间接证据,要求警方进一步询问嫌疑人,调查其动机和行为习惯。虽然暂时没有视频照片,但其他可疑迹象表明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可以要求警察对该男子手机的照片进行恢复。* c) ~0 Q' `+ N; Y! t
[size=0.8]其次,该女生也可以向学校申诉。学校在警方没有处理的情况下,也应该基于对学生安全和道德准则的维护,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可以要求学校查看监控,查看该男子的生活轨迹是否有过类似行为。“该男子即使没有构成违法犯罪,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学校的行为准则。学校进行调查可以保护学生的隐私,减少舆论对于学校的和学生的影响,维护学校的形象以及保护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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