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据媒体报道,桥墩是飞架于山川河流之上桥梁的根基,其牢固性和稳定性直接关乎道路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近日,山西省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的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工程LJ2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路桥一公司)建设的桥墩基桩,涉嫌偷工减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X2 z3 b) ~* b0 Z! b 据了解,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是保护汾河水库水质安全、打通太原西部地区交通瓶颈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山西省重点工程。全长约56.614公里。按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这个工程的LJ2标段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标段石沟桥7B-3桥墩的旋挖桩基础设计桩长为57米,基桩成孔灌注混凝土后,经第三方质检机构抽检,认定为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质检部门要求项目部对7B-3桩基进行处理,重新浇灌合格的混凝土。
据朱竹林介绍,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部在要求他用旋挖机对不合格混凝土进行清理的过程中,桩基的钢筋笼很大一部分,被旋挖钻机打碎。因为桩基的钢筋笼,可以增加桩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提高桥梁的安全性能,同时,它还能提高桩基的抗震性能,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所以钢筋笼被机械打碎的问题非常严重。朱竹林把情况上报给了项目部。结果项目部却要求他直接灌注混凝土,并没有重新更换钢筋笼。而且,整个桩基的深度为57米,但实际处理的不合格混凝土深度只有20米,剩余的37米桩基依然是不合格的混凝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 O* G$ \1 H9 g: a
% K& L; c+ r4 t" I, p 朱竹林:“我处理那个桩的时候,混凝土用手一抓就碎掉了。经过质检部门的确认,责令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部,把整根桩都处理掉。他们只处理了20米(实际应处理57米)。我们用旋挖机从桩基钢筋笼的中间钻下去,旋挖机属于大型机械设备,力量很大,把里面的钢筋笼都打碎了。这就相当于桩基里面没有钢筋了。我们把情况跟项目部反映了。项目部说,没事,让你咋干,你就咋干,不要跟别人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