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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网络空间里形形色色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隐秘性行使不法勾当,这不,本溪桓仁范某在网上约了一个姑娘,没成想却进了“套”…… 一起看看咋回事。 2016年12月27日11时许,女子陈某,梁某、李某共同商量,由陈某与其微信好友范某相约见面,之后,他们来到桓仁镇一旅店开房,在二人欲发生关系时,梁某、李某前往该房间,以报警相威胁,向范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因范某随身所带现金不足,被迫向梁某、李某写下5000元欠条。 案发后,陈某于2016年12月27日经公安机关审查到案。 据法院公布的信息了解到,被告人陈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陈某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时,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考虑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近日,经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三里新闻也提醒大伙,网络空间纷繁复杂,各类人等浑水摸鱼者有之,大伙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谨慎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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