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法院 蒋兴旺 近日,江油法院审结了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被告人陈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0日,被告人陈某某喝酒后返回其务工住所,18时许在其住房楼道内,遇见邻居3周岁的女儿独自一人在楼道内玩耍,遂将带至孩子家的卧室内,采取强行亲吻脸和嘴,并脱掉女孩裤子用手摸阴部的方式对其实施了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猥亵未满12周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性侵时年3周岁幼女的行为,公然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且严重侵犯了儿童的人格、名誉,摧残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故对其不予从宽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前述判决。 & i7 H; n- {+ o2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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