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爆红女主播落网 背后黑色产业链惊人 网络女主播“东北水仙二嫂”日前落网。因在“狼友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该女主播曾“红极一时”。短短3个月,“狼友直播”平台吸纳全国各地注册会员17.7万人,涉黄女主播1000余名,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浏览涉黄直播平台的人次达百万余,遍及全国。这起特大传播淫秽色情网络直播平台牟利案告破,也揭开了涉黄直播牟利的真相——“黄播”背后,暗藏的是一条精心设计的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黑色链条。(来源:新华视点)
早前报道》》“水仙二嫂”直播车震被抓 继7月份浙江绍兴查处“老虎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后,湖南岳阳“扫黄打非”部门侦破“狼友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捣毁“狼友直播、娱乐直播、梦幻直播、逆境直播”非法直播平台4个,抓获网站运营、平台开发、主播经纪组织、社交推广、涉“黄”主播等主要涉案人12名,包括位列“狼友”直播排行榜单女主播前三名“张文文、蒲枚、张明明”以及直播“车震”在东北地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水仙二嫂”,并查获手机、电脑、银行等大量作案工具。 经查,2017年4月至7月12日,以王某某、蒲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以牟利为目的研发运营“狼友直播”APP,不断更换APP马甲躲避监管,平台上女主播向公众提供淫秽表演。该团伙利用网站、社交平台、云存储等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截至案发,“狼友”直播注册用户数量约17万人,网络女主播家族经纪组织2个、涉案女主播1000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该团伙获取注册用户付费观看淫秽表演非法利益每月50万元以上,网络传播淫秽表演视频文件超20万个。关注焦点》》 “黄播”网络覆盖全国 靠淫秽表演吸引用户 直播产业出现,很多普通人成为“网红”尝到了当明星的滋味,并通过在网上聚集的人气迅速发家致富。然而,这种门槛低、受众广的直播平台泥沙俱下、乱象频出。 今年6月,群众举报“狼友直播”“辣眼睛”,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跟进,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执法人员对取证视频内容进行审查分析发现,该平台拥有较多网络主播,实时现场直播淫秽色情表演,吸引大量用户付费观看和打赏。其直播APP覆盖主流安卓和苹果手机操作系统,用户可跨终端随时随地观看和分享。 经查,该平台直播间平均观看人数在3000人以上,注册用户数量巨大,且24小时都有主播在线。平台制作、传播淫秽表演视频文件信息超过20万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其实施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数额属“情节特别严重”。 随着案件深入调查,沉于网络之海下的冰山渐渐显露。办案人员前往广东、四川、山东、湖南、黑龙江、浙江等地,对电信、移动、联通、银行及相关物业管理公司等依法采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关数据信息,一个跨多省特大传播淫秽色情网络直播平台浮出水面。其服务器在浙江宁波,维护在浙江杭州,提供存储和直播的是上海某技术公司,运营是湖南岳阳某科技公司,提供涉黄女主播的“家族长”在四川南充,该涉黄直播平台网络覆盖全国,各地都有注册会员和浏览涉黄直播平台人员。(来源:新华视点)利益驱动有禁不止 频换“马甲”逃避打击 网络直播这种新传播形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出现各种问题。违法违规内容泛滥的背后是利益。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案件督办处副处长李泽泓介绍说,网络直播平台主要盈利模式是基于虚拟礼物的打赏,粉丝花钱买虚拟礼物送给主播,主播据此与直播平台分成。“因为有相关利益的存在,所以主播会有驱动力去做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而网站因为流量或相关利益的需要,会放任这种行为。”逐利冲动下,一些平台经营者和网络主播无视规则和底线,屡屡涉黄。更有一些涉黄主播与犯罪组织、黑产团伙相互勾连,结成利益攫取与分配的共同体,以求短时间赚个盆满钵满,梦想一起“做大做强”。 办案人员透露,虽然国家对“黄播”严令禁止,但不法分子东躲西藏,继续铤而走险,他们采取不断更换平台的方式来逃避监管和打击,只求短期获利,迅速变现。“狼友直播”平台就是在短短30天里,进行了3次版本升级,10余次变换域名和软件下载地址,名称从最初的“狼友”变更至“梦幻”,后改为“逆境”。此外,从事淫秽直播表演人员都是以虚假信息注册,大部分银行账户也是冒用他人户名登记的。(来源:新华视点)网络扫黄多管齐下 主播“黑名单”制度确立 黄毒泛滥,为网络直播蒙上了阴霾。今年以来,已有“夜魅社区”“微笑直播”“LOLO”“馒头”“老虎”“蜜直播”等几十个涉黄直播平台被查处。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薛松岩介绍说,网络已成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这些案件中虽然多数涉案直播平台运营时间不长,但涉案金额多、社会危害大。 “网络直播的属性决定了监管的难度。”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认为,直播平台服务的多样性、匿名性、瞬时性、多变性、隐蔽性等特性,是直播平台涉黄的重要支撑。网络直播涉黄治理,需要坚持专项整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等“多管齐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在网络监管方面,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和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来源:新华视点)社会危害》》 内容涉黄宣传招摇 未成年人易沦陷其中 随着即时直播软件的兴起,不少曾经火爆朋友圈的延时类直播软件优势已经不再。这也意味着,直播平台正在经历大浪淘沙的过程。"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此前向媒体公开透露。有些直播平台逐渐成为黑色交易集散地。伴随着直播平台衍生出的分享QQ群、赌博、诈骗等也开始活跃起来,许多地下涉黄直播平台为了躲避监管,每隔一两周就会更换一次平台名称。而网络主播和观众通过QQ群、微信群等第三方平台的联系,可以及时转入新直播平台。 记者采访获悉,有些直播平台观众鱼龙混杂,并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沈阳的王女士曾公开发帖表示,其00后的弟弟痴迷直播,白天上课睡觉,凌晨两三点钟观看直播,且手机上装有数个直播软件。趁弟弟不注意,王女士随即点开其中一个,发现均有主播裸露身体做不雅动作的画面,并不断向观众索要礼物。"希望国家能够对涉黄直播加大打击力度。"该女士呼吁。据透露,“黄播”观众中很多是未成年人。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涉黄直播是互联网空间的一颗毒瘤,大量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损害社会公德,毒害青少年心身健康,极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 "网络直播中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要特别引起重视,可以建立网络直播分级制度。"朱巍建议,在各大直播平台可以设立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观看的区域和禁止未成年人观看的区域,可以考虑按年龄段划分未成年人可以观看的直播内容,甚至对每日观看的时长进行严格限制。针对未成年人三观尚未完全形成、具有较强的模仿性的特质,专家表示,一旦看多了负能量"爆棚"的直播,未成年人很容易在遇到挫折或者面对困难时受到一定的诱导,甚至走极端,这种负面的社会影响不可小觑。他建议,可以通过接入直播平台实名认证等方式完善防沉迷系统,家长和学校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必要时可以开设法律课和兴趣班等丰富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来源:中国网)律师说法》》 平台应完善主播身份审核及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机制 北京著名律师张新年表示,直播平台应完善对主播身份及其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审核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无法做到并保证平台上所有的信息都是无害的。张新年强调,如果直播平台上的表演内容被认定为淫秽信息,则相关方涉嫌行政违法乃至刑事犯罪,应视情节之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散布淫秽色情信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这些平台传播淫秽录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具体根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情节是否严重等区分。"北京金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观看淫秽录像责任目前没有治安管理和刑法方面的规定,但观众如果将淫秽物品复制、传播则性质发生了变化,成为了传播行为,若情节严重,或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于网络传播信息内容的管理,张新年指出,网络直播平台与传统媒体平台明显不同,监管上存有一定难度,需要文化、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与网络内容传播的特点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才能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现象多发常见之态势。(来源:澎湃新闻)打击措施》》 据了解,全国“扫黄打非”办已会同国家网信办共同牵头,协调中央多部门及部分省区市建立了网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机制,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同时,各地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监测要求,发现违规直播立即封停,并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通报机制,对违规主播实行全行业禁入。“对直播涉黄等违法行为,‘扫黄打非’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一旦发现将追查到底,对查实的平台和人员必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薛松岩说。 “扫黄打非”部门以网络为主战场,开展“净网2017”专项行动,强化监管和打击力度,努力将淫秽色情等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控制到最低程度。目前全国“扫黄打非”部门共处置淫秽色情等网络有害信息330余万条,取缔关闭淫秽色情网站4.1万余个,查办网上“扫黄打非”案件1400余起。先后对VR眼镜、网络直播平台、“两微一端”、弹窗广告、网络文学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相关不法行为。(来源:新华视点)新闻拓展》》 监管与处罚: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直播平台"双资质"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2017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关停了"红杏直播""蜜桃秀"等18家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的直播企业。2017年5月,文化部处罚了"一直播""在直播"等10家纵容主播传播非法内容的企业。(来源:中国网) (综合新华视点、澎湃新闻、中国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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