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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越狱逃犯称“脱逃中还杀了人” 案件将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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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5:1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原标题:云南越狱案逃犯声称“在脱逃过程中还杀了人” 辩护律师质疑其说法
封面新闻记者刁明康
11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云南越狱逃犯张林苍的委托律师处获悉,张林苍越狱案今日开审,但刚开庭不久,张林苍便称自己“在脱逃过程中还杀了人”,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国平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作为张林苍的辩护律师,此前他跟张林苍的每一次接触,张林苍都没有提到自己“还杀了人”的情况。随后,他在询问张林苍时,张表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案件审理:庭上突然说“还杀了人”,其父曾申请案件再审
张林苍被捕后,亲属委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耿国平、彭泽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为张林苍进行辩护。
今年7月27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国平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为了弄清张林苍越狱的原因和运输毒品案件的隐情,张林苍亲属同时委托他和彭泽律师针对张林苍运输毒品罪案件提起申诉,张林苍父亲的申诉的理由为:张林苍认为自己被人欺骗,被人利用,认为昆明中院判决张林苍构成运输毒品罪定性错误、量刑过重,依法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改判。
11月16日,耿国平律师介绍,昆明中院对张林苍父亲再审的申诉暂未立案。
同日上午,张林苍越狱案开审。刚开庭几分钟,张林苍便称自己“在脱逃过程中还杀了人”,法官立即宣布休庭。
耿律师介绍,此前在与张林苍接触的时,张从未提起过自己“还杀了人”,宣布休庭后,他告知张林苍,如果没有杀人的事实,张林苍的行为便是认罪态度不好,扰乱法庭秩序,但张称“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案件回放:犯毒品运输罪被判无期,越狱逃跑被抓回
2016年10月25日,现年27岁的云南省马龙县人张林苍,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张林苍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2017年1月18日,张林苍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2017年5月2日,张林苍从监狱劳动现场趁货车驾驶人员及狱警不注意,驾驶停放在监区内的一辆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脱逃,行驶至距监狱2公里处后弃车逃离。
2017年5月10日9点10分,张林苍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警方开枪打伤后抓获。当天中午,云南省司法厅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在押犯张林苍在昆明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被警方成功抓获,并公布抓捕细节:张林苍拒捕并继续逃跑,被警方开枪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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