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潢川法院刑事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院党组成员、刑事庭庭长程有林主持,支部党员共7人参加。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次支部学习。活动中,少年审判刑庭长李莹首先领学潢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程有林庭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习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的相关内容,给大家上了一堂微党课。随后,到会党员现场交纳了8月份党费。 最后,副院长李刚强调,各位党员同志要结合我院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做出行动,以于惠冰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提高警惕,警钟常鸣;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已,注重细节,防微杜渐,做一名合格党员;业务工作不能放松,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后,入额的法官们责任更重了,既要勇于担当,又要心中有戒,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李健 陈明) 5 t6 f) q! G! M( O" s" b7 p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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