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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信碧合江人,43岁,女,电话:13806907735,离婚后家没有了,独自一人在外面孤苦伶仃的打工十多年,辛辛苦苦赚钱,省吃俭用半辈子存钱在合江江语长滩开发商认购6号地11号楼1701的小三房。当时开发商卖房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没有告知我们看房者真相,在这种被隐瞒的情况下看上了该房子,就预付了东拼西凑的5万定金,本来高高兴兴以为找到了一个温馨的家,但是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开发商一直没有通知签署合同,几次沟通都没有明确结果。现在去江语长滩售楼处,被告知当时本人定的房子已经被开发商卖给了其它的客户了,我本着宽容的态度请求开发商退回我的5万元钱血汗钱,但是无奈好事多磨,之前钱包被偷,身份证、收据以及一些重要凭证均遗失,开发商无情拒绝我的基本要求。有好心人指引我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回血汗钱,可是本人经济条件非常吃紧,无力承担律师费等高额支出。我想请大家评评理,天理何在,小百姓不懂去哪儿能要回我的血汗钱。 u) {7 v! G! t" P) N$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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