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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出租”幼童 5万1年干盗窃 被剥夺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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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4:14: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不知大家是否有看过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所幸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奥利弗查明了身世获得了幸福。但是小说终究是小说,总觉得里面的故事离我们好远。谁又会想到现实版的《雾都孤儿》却真实的发生了,而且还是在国内!

就在前几天,央视新闻报道了“安徽蚌埠法院公开宣判剥夺一父母的监护权”的新闻,这是我国首例由民政机构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在中国,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这对父母到底做了什么,得到了如此的惩罚呢?2016年6月20日下午5时许,蚌埠市丰源大药房兴中路店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名8岁的小女孩在三名中年妇女的掩护下偷走了3000多元现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寻常的盗窃案,谁知这幕后居然还掩藏着一桩可怕的交易……

这名小女孩名叫妞妞,当她被警察抓到时,神情却异常的淡定,因为这早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面对警察了。小小年纪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还是惯犯?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幕后的黑手居然是妞妞的父母。原来,妞妞的父母以5万元一年的价格把妞妞“出租”了!而租客居然还是几个常年从事盗窃的人!盗窃犯充当起了妞妞的“云父母”,唆使妞妞在各地行窃。更可怕的是,在湖南的道县和江永县,像妞妞父母这样,把自己的孩子“出租”出去,几乎成为了当地的一个产业。今年3月份,上海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抓获的嫌犯,已经达到150多名。

“人之初,心本善”,后天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而像妞妞父母这样的监护人,绝对没有资格教育一个还没有是非辨别能力的孩子,剥夺他们的监护权是非常正确的做法。在某些地方,当一个人尝到了“出租”孩子的甜头,发了家致了富,一群人纷纷效仿;当一个荒唐的行为成为了一个产业,人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一个一个无知的孩童成了父母的赚钱工具……这是一种悲哀,悲哀于父母不知如何为人父母,更悲哀于法律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纸空谈!

孩子不单单属于父母,更属于国家。当父母行为正在把孩子带上歧途且不知悔改的时候,国家有权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这是对孩子负责。现如今,妞妞在救助站的帮助下已经逐渐回到了正常孩子的生活,最近的一次考试还考了双百分,这的确让人感到欣慰。但愿她能像《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一样永远的获得幸福。也希望父母们能以此为戒,好好思考一下应该如何教育孩子,别让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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