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4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收养"弃婴"5年 竟不知是丈夫私生女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19 15:04: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婆婆“领养弃婴”丈夫如获至宝

二十多年前,橙女士与男子黄某结为夫妻,两人育有一女名叫蓝蓝,生活平淡幸福。然而十年前的一天,有“爱心”的婆婆抱回家一名新生女婴,婆婆说,这是被她捡到的弃婴,要求儿子儿媳行善收养、视如己出。

最初,橙女士因自己想生二胎(当地政策允许)就予以拒绝,但黄某却表现的很喜欢这个“弃婴”,当成宝贝一样,极力劝说,主张先收养了孩子再说。无奈之下,橙女士同意收养,并给女婴起名为黄青。

在此期间,橙女士一直不知道女婴真正的出身来历,直到2011年许,橙女士准备生第二胎,但是黄某却瞒着橙女士拿着橙女士为生二胎办好的准生证为黄青上了户口,并由此导致橙女士无法生育第二胎。

“弃婴”改名引爆纠纷夫妻离婚

这时候,橙女士隐约感觉到,实际上黄某一家大小事都不与自己商量,没有把自己当家里人看待,也不尊重自己。

而且,小孩原用名“黄青”是橙女士起的,但黄某偷偷上户口时改为了黄紫。后来橙女士才知道这个名字是其亲生母亲所起。所以黄某才拒不理会橙女士对于孩子改名的要求。

在橙女士看来,黄某时常无理取闹,挑起矛盾吵架,让双方觉得小两口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就这样,橙女士和黄某最终在2013年办理了离婚登记,结束了夫妻关系。获知真相女子怒告前夫

然而,离婚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橙女士获悉这样的事实:黄某在10年前长期与女同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生下女孩(黄紫),这期间,该女同事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生子,因此女孩被以“弃婴”的身份,交给了橙女士抚养。

在橙女士和黄某离婚后,那名女同事也离婚并与黄某结婚。于是,这两人重组了家庭,黄紫和亲妈生活在了一起,而橙女士的情敌又成了女儿蓝蓝的后妈。

回忆过去,审视自己破碎的家庭,橙女士认为,黄某及其女同事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黄某不忠于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育有孩子。更恶劣的是黄某还伙同其家人欺骗橙女士抚养黄紫长达5年之久,橙女士用于黄紫的生活、教育等费用超过10万元。橙女士和黄某离婚时,橙女士考虑到给自己的亲生女儿蓝蓝一个保障,把所有房产都分割给了黄某,黄某也承诺将来的房子归蓝蓝。但黄某的行为,让她认识到这根本不可能实现双方当初财产分割的目的。黄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橙女士,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知道真相后,她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法庭,以求公道。

法院判决:男子须赔偿精神损失

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女,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且黄某对橙女士隐瞒该事实,导致橙女士误对其私生女进行了抚养。依常情常理而言,假如橙女士明知该事实,不可能自愿收养。黄某的行为,一方面侵害了橙女士的人格权,使其遭受了一定的精神痛苦,另一方面使其遭受了抚养费损失。故此,黄某应对橙女士的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后法官酌定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抚养费1.71万元。

近日,花都法院审结此案,支持原告部分诉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抚养费1.71万元。


5 X/ q; l2 J8 A2 v. c; c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2-5 14:04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