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工作”与“打工”是同一意义,只是叫法不同而已。从本质上说,工作者和打工者都是做事干活,其目的也是一样的,即在相对固定的场所,用各不相同的方式,把自己的体力、脑力或者是技术、手艺等本事、能量发挥出来,创造出得到社会或他人认可的价值,以便挣钱养家过日子,进而为社会建功立业成大器。 但在一些人眼里,“工作"与“打工"还是有明显差别的。如有位朋友原先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工作体面,待遇优厚;后来碰上机构改革,精简人员,被宣布下岗。开始他转不过弯来,沉闷了一段时间后,凭着自身的大学学历和技术优势,又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一份职业。尽管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比原先的单位差,但他觉得自己是去“打工”,而不是去“工作”,心理上总有点不平衡。 问起他何以有此感觉,他说“工作”与“打工”的差别至少有三:一是原来在单位工作有稳定感、归属感;现在出去打工属临时性的,心里有飘忽不定的感觉。二是在单位工作时,可以从长计议,譬如职务升迁和理论知识、技术进修等,都能干着现在的、想着长远的;而现在出去打工只能干一天算一天,今天干了还不知道明天让不让干,自然也就无法想那么远、想那么多了。三是在单位工作时,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发展潜力等,并不完全取决于单位的领导,周围同事的认可、上级组织和领导的看重,一样有发展的空间;而作为打工者,你干好干坏,全凭老板一句话,得看老板高兴不高兴。至于其他的,如政治地位、社会活动、人际交往这些无形的东西,对人的自尊心的重视,对人生价值的认同,更是打工者无法相比的。 对朋友的这些感受,我不能妄加评论,只能劝他先好好干。但我觉得几十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制度给人们形成了”一种观念:身份决定着地位,饭碗反映着荣辱,因而总认为,给“公家"做事叫工作,自然就高人一等;给“私家”干活叫打工,就矮人一节。实际上,这是一种应该摒弃的传统观念。给“公家”做事也好,给“私家”干活也罢,劳动者的属性没有改变,而劳动者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无论在什么岗位,劳动者都是光荣的。一个人出来做事,应该少一点“政治”色彩,多一点职业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打工者可能面对的是一个个陌生的环境,但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的机会更多,提供给人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更广阔,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不可否认,当前社会上对工作者和打工者身份及其社会地位的认同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别,一些人对打工者还有许多偏见,一些地区、部门和行业对打工者还有许多歧视性的规定和限制,打工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等等。因此,要使打工者与工作者的身份及其社会地位完全平等,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应该相信,自从我国“入世”以来,人们打工就业的选择性更加多样化了。人们除了转变观念以外,政府、企业和社会也都需要不断完善有关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等法规,尽快创造平等的劳动环境和条件,让打工者也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 五月的阳光 五月的阳光是最温暖的阳光。庄稼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河流在阳光下流向远方。五月的阳光是多彩的阳光,阳光下鲜花盛开、万紫千红,莺歌燕舞。 五月的阳光使劳动者感到亲切,那些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的人们会在五月的阳光下发出会心的微笑。 那些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筑路工人们,那些驾驶着机车、汽车的司机师傅们,那些被出炉的钢水映照得周身通红的炼钢工人们,那些清扫街道的清洁工人们,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兄弟们,那些织出万里彩虹的纺织女工们,那些终日工作在掌子面、像煤一样沉默、像煤一样燃烧的矿工们,那些科学家和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他们都是五月太阳的骄子。 五月的阳光凝聚于一个伟大的节日,这节日与剥削者、懒汉、寄生虫无缘。这节日属于全世界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他们是创造人类社会的主人,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劳动着是美好的。劳动与道德在一起,劳动与财富在一起,劳动与尊严在一起,劳动与幸福在一起。劳动就像五月的阳光,照到哪里那里就生机一片,那里就孕育着丰收的希望。 从一碗米饭到一盏照明灯,从乘风破浪的万吨巨轮到遨游太空的航天飞机,从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到繁华似锦的大都市,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到经济文化的繁荣昌盛,这些都是劳动的成果,这些都是汗水的结晶。 让我们热爱劳动吧,就像热爱五月的阳光;让我们敬仰劳动吧,就像敬仰五月的太阳。让我们用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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